芹苴市公安局表示,近期當地記錄到多起與招聘勞動力和“跑工作”相關的詐騙案件。行騙者利用民眾求職需求,發佈不實招聘信息,或冒充招聘人員、與企業有關係的人士以獲取信任,隨後要求轉賬。

據芹苴市公安局通報,這類手法通常從接觸求職者、建立信任開始。行騙者可能通過社交網絡、招聘群組或熟人關係,承諾工作崗位、收入、待遇或短期內被錄用;為提高可信度,還會使用未經核實的社交賬號、圖片、證件,或冒充與企業有關聯的人。取得信任後,他們以辦材料、買制服、培訓、完善手續或保留名額等理由要求轉賬,收款後可能切斷聯繫,或繼續編造其他理由要求追加付款。

芹苴市公安局提醒民眾對來源不明的招聘信息保持警惕,尤其是聯繫人無法證明與招聘單位存在關聯,或在入職前反覆要求轉賬的情況。警方指出,對方提供的電話號碼、社交賬號、圖片或證件並不足以保證信息真實。

現行法律對招聘收費設有明確限制。2019年《勞動法》第11條第2款規定,勞動者無須為招聘勞動支付費用;第17條第1款和第2款禁止僱主扣留勞動者的身份證件、文憑、證書原件,或要求勞動者以金錢、其他財產為履行勞動合同提供擔保。

根據政府2026年7月15日第283/2026/NĐ-CP號法令第11條第1款b項和第4款,向參加招聘的勞動者收取費用的行為,對個人罰款100萬至300萬越南盾,對組織罰款200萬至600萬越南盾,並須退還已收取的款項。該法令第11條第3款規定,對引誘、誘騙、虛假承諾、虛假廣告或以其他手段欺騙勞動者,或為剝削、強迫勞動目的招聘勞動者但尚未達到追究刑事責任程度的行為,罰款5000萬至7500萬越南盾;依該法令第7條,對組織的罰款為對個人罰款的兩倍。

芹苴市公安局建議求職者通過企業網站、電話或官方信息渠道直接聯繫企業,核實招聘崗位、負責人和工作地點;對職業介紹機構,應瞭解其法律資格、經營條件和各項收費的合法性。警方還提醒,在未核實收款人、收款目的和收費依據前不要轉賬,不要向身份和用途未經核實的人提供密碼、一次性驗證碼、銀行賬戶信息或身份證件;對遠離居住地的工作邀請,應詳細瞭解工作地點、條件和住宿情況,並告知家人。

警方表示,發現異常跡象或懷疑被騙時,應停止交易,不再按未經核實的要求轉賬或提供信息;如已轉賬,應儘快聯繫銀行或支付服務單位報告可疑交易並請求按流程處理,同時向最近的公安機關報案,並保留短信、招聘鏈接、電話號碼、社交賬號、收款賬戶信息和交易憑證等材料。警方同時提醒,不要以核實、退款或協助追回錢款為由繼續轉賬。

芹苴市公安局還呼籲有招聘需求的企業、生產經營單位通過官方渠道公開信息,發現冒名行為及時預警,並配合職能部門核實處理。警方建議民眾求職時提高警惕,主動核實信息,不要被誘人的承諾左右決定;發現可疑跡象應及時通知公安機關,以便接收、核實並按規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