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共中央書記處常務書記陳錦秀已簽署政治局第492號決定,將“祖國陣線與中央各團體黨委”更名為“民運、陣線與中央各團體黨委”。政治局同時頒佈第493號決定,規定該黨委的職能、任務和組織機構。

根據政治局決定,民運、陣線與中央各團體黨委是直屬越共中央委員會的黨委,接受中央委員會全面領導,並由政治局和書記處直接、經常性領導。其職能包括研究並向中央委員會、政治局和書記處就民運工作的重大方針和措施提供參謀與建議。

該黨委還承擔黨的民運工作專業與業務牽頭職責,主持或協調指導、跟蹤、檢查、監督黨的民運主張、決議、指示和結論的落實情況。它同時領導、指導越南祖國陣線及所屬黨組織,並可就中央對祖國陣線、各政治社會組織、被黨和國家交付任務的群眾團體及黨委的領導工作提出建議。

在工作關係上,該黨委須及時報告並請示敏感、複雜、突發或超越權限的問題。它被要求與中央各專職參謀機構、直屬中央的黨委、各省市委及有關機關配合,研究、參謀、指導、督促、跟蹤和檢查黨的民運、民族、宗教及發揮人民當家作主權利等主張的落實,並綜合掌握民情,為黨和國家領導提供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