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府辦公廳發佈第536/TB-VPCP號通知,通報副總理范氏清茶在“審查完善崗位編制體系與幹部隊伍建設、編制管理指導委員會”第一次會議上的結論。通知要求內務部緊急在部委及部級機構開展崗位編制建設試點,同時提出由有權機關選定河內市和一個合適的省、市,在地方層面開展試點。
通知要求各部委及部級機構編制2027至2031年階段的編制方案,送內務部彙總後報有權機關審議決定,時限為2026年12月。副總理同時要求各部門充分落實政治局2025年10月17日第107-KL/TƯ號結論,特別是確定崗位編制的五項原則,其中包括不得以現有人數、職級或已下達的編制指標作為確定崗位編制的直接依據。
在進度安排上,內務部須於10月20日完成指導委員會組織運行規章及任務分工並報請頒佈,崗位編制建設指導與培訓預計於10月22日組織。內務部還須在10月24日前完成關於崗位目錄、工作說明、能力框架、標準及定額的框架規定,適用於各部委、部級機構和各級人民委員會。
副總理要求各部委及部級機構於10月20日前成立審查完善崗位編制體系的工作組;部長、部級機構負責人及各省市人民委員會主席須指導審查所屬機構職能、任務和權限,包括公立事業單位,於10月25日前完成。公安部則主持並與內務部、科技部等相關部門配合,在12月內完成崗位編制數據,確保在政治系統內以及與幹部公務員數據庫互聯互通。
越南副總理范氏清茶要求各部委12月內完成2027-2031年編制建議報內務部彙總,並儘快成立工作組,河內及一省市將試點崗位職位建設。
- 越南要求內務部10月24日前完成崗位編制框架規定
- 越南內務部成立工作組,編制2027至2031年編制方案
- 越南內政部部署2027至2031年編制方案,須於11月2日前報送
- 越南內務部與河內將試點崗位編制 服務工資改革
- 越南內務部啟動2027至2031年編制方案,目標11月2日前報送中央組織部
- 越南要求2026年內完成2027-2031年編制方案編制
- 越南要求各部委12月內完成2027-2031年編制方案
- 越南內務部與河內獲選試點建設崗位編制體系 (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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