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內務部於10月20日簽署第1299/QĐ-BNV號決定,成立工作組,負責審查和完善崗位設置、確定人力需求,並編制2027至2031年階段的編制方案。該決定由內務部長阮進海簽發,工作組組長為內務部副部長張海龍,副組長為內務部幹部組織司司長阮俊寧。

工作組成員來自內務部辦公廳、信息技術中心、幹部組織司、法制司以及計劃財政司等單位,另設由6名公務員組成的輔助小組。工作組按兼任機制運作,組長負責指導、調度活動並向副組長和成員分配任務,副組長協助組長推進任務落實,成員就所分配任務的進度和質量向組長負責。

根據決定,工作組承擔六項任務:受部長委託指導審查和完善崗位設置、確定人力需求並編制2027至2031年編制方案;指導部屬及直屬機構審查職能、任務和權限,確定工作、產品、責任和能力要求,核查崗位目錄、工作說明和能力框架,並按中央組織部指引統計工作量、執行時間、現有人力和編制;跟蹤檢查進度與質量,核對檔案、資料、數據和申報結果。

其餘任務包括彙總審查結果,提出隊伍配置、使用和結構調整建議,編制內務部2027至2031年編制方案並完善材料報部長審議或按權限上報;協調有關單位標準化、彙總並提供本部管理範圍內的數據,服務崗位設置數據庫建設;以及執行部長交辦的其他相關工作。

決定明確了各單位的配合職責:幹部組織司為工作組常設機構,主持參謀並跟蹤督辦、彙總結果;法制司配合審查法律依據、分級分權及對工作量的影響;計劃財政司配合審查財政自主程度和公立事業單位用人經費來源,為編制方案提供依據;辦公廳配合核對公文和任務執行數據;信息技術中心提供技術工具支持。部屬及直屬機構負責人須及時、完整提供資料,並對信息準確性負責。工作組在完成任務後自行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