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府副總理要求內務部在10月24日前完成關於各部委、部級機構及各級人民委員會崗位目錄、工作描述、能力框架、標準和崗位定額的框架規定。這一時間節點來自對崗位編制試點工作的部署。

與此同時,副總理要求各部委和部級機構在10月20日前成立工作組,審查並完善崗位編制體系。各部部長、部級機構負責人以及各省市人民委員會主席須直接指導審查本機關、單位的職能、任務和權限。

內務部和河內被選為崗位編制建設的試點單位。上述安排屬於越南在2027至2031年期間編制方案框架下推動崗位編制規範化的一部分,具體實施進度取決於各部門和地方的落實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