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國會主席陳青敏在審議《電力法(修訂草案)》時提出,草案應縮小修改範圍,優先解決投資程序、電價機制和直接購電機制(DPPA)等緊迫問題,避免修改過寬影響政策穩定性。他是在國會分組討論中發表上述意見的。
陳青敏指出,電價是最敏感的環節,法律應明確電價基於合理、合法的成本、投資效率、風險程度和市場條件形成,不能把投資經營風險全部轉嫁給國家電力集團(EVN)或用電的居民和企業。他還要求對取消交叉補貼、對居民用戶實行峰谷電價的影響按具體情景評估,包括各類家庭電費變化和企業成本。
在電價核定機構方面,陳青敏認為負責制定和審定電價框架的機構應更加獨立,不應像以往那樣交由越南國家電力集團自行制定。他還提出,社會救助措施應與電價分離,由財政預算直接支持。
關於投資程序和投資者選擇,陳青敏肯定草案對已列入規劃的項目免於投資主張審批、以中標價格作為簽署DPPA依據並取消重新談判價格等做法。但他同時要求,緊急電力工程的標準必須明確透明,防止濫用特殊機制;按國有持股超過50%設定特殊機制也需審慎考慮,避免無控制地擴大適用範圍。
陳青敏還就小型模塊化核電、海上風電、電力活動許可證等提出意見。他認為將小型模塊化核電排除在國家壟斷之外是一項突破,但須嚴格規定安全條件、投資者能力和監督工作;海上風電需補充調查結果管理、保證金和拆除費用等規定。他要求草案明確寫入相關原則,不把過多權力下放給法令等次級法律文件,並加強成本控制、信息公開和各方責任,避免“申請—批准”機制。
國會主席陳青敏在小組討論。
國會主席陳青敏就電力法修訂草案發表意見。
10月20日下午,工貿部長黎孟雄向國會提交《電力法》修訂草案,擬推進競爭性電力市場、擴大直購電對象,並明確逐步取消客戶群間電價交叉補貼的路線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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