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樂省人民議會第十一屆第三次專題會議10月20日上午召開,審議並決定涉及多個重要領域的27項決議。省人民委員會副主席胡氏原草在會上作關於各項呈文和決議草案的摘要報告,其中引人注目的是2026至2031年階段吸引人才、支持人力資源培訓發展的政策決議草案。
根據草案,被吸引人才按學歷、學銜、學位獲得一次性初始補助:本科500萬越南盾、碩士700萬越南盾、博士10億越南盾、副教授15億越南盾、教授20億越南盾。草案還規定住房補助每月最高1000萬越南盾,補助僅適用一次且限於首次簽訂合同。
以定期勞動合同形式受聘的人員,初始補助每人最高5億越南盾;合同專家初始補助每人最高5億越南盾,月薪最高1億越南盾。培訓支持方面,幹部、公務員、職員按學歷和學銜獲得每人1億至7億越南盾補助,其中本科1億、碩士2億、博士3億、副教授5億、教授7億。
草案確定的重點優先吸引領域包括應用高科技農業、加工製造業、林業經濟、海洋經濟、可再生能源、物流與供應鏈管理、生態旅遊、文化特色、城市基礎設施發展、制度建設與法律完善、高等教育、職業教育、財政投資等。吸引對象為上述領域本科以上學歷者,包括優秀畢業生、青年科技人才、青年工程師、專家、管理者、企業管理者、行業領軍科學家及科技創新領域人才。
省人民委員會預計該階段實施總經費約89億至157億越南盾。草案由省人民委員會提請省人民議會頒佈,旨在為吸引和重用高質量人力資源提供依據,同時鼓勵培訓、提升幹部公務員職員隊伍水平,以滿足全省發展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