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府電子報近日刊登內政部對一名讀者提問的答覆,內容涉及2024年12月31日頒佈的第179/2024/NĐ-CP號法令中人才引進政策的適用對象。提問者陳州(Trần Châu)關注的是,被高校認定為“專業第一名”的畢業生,是否屬於該法令所稱“國內高等教育機構畢業生第一名”的引進範圍。

內政部在答覆中援引該法令第4條第2款a項指出,被認定為全校第一名或專業、院系第一名的學生,均屬於可考慮適用人才引進政策的對象。該法令適用於在越南共產黨、國家、祖國陣線及政治社會組織所屬機關單位中吸引和重用人才的工作。

關於由誰決定是否適用政策,內政部援引法令第5條第1款說明,選拔人才並決定適用政策的權限屬於各機關、組織、單位在其管理範圍內行使。內政部並依據法令第21條建議提問者聯繫有權限的公務員招錄機關,由後者作出具體指導和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