順化市稅務局已向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發出通知,對若干個人實施暫緩出境,措施自2026年10月20日起生效。通知所列人員均為相關組織、企業的法定代表人。
稅務局說明,暫緩出境的原因在於這些組織自稅務機關發出通知之日起超過120天,仍處於註冊地址不運營狀態,且未按規定辦理恢復稅務登記號或終止稅務登記號效力的手續。通知所載欠稅總額尚未計入未繳稅款產生的滯納金。
稅務局表示,相關企業如要及時解除暫緩出境,需備齊恢復稅務登記號的申請材料,履行申報納稅義務並繳納欠稅,使查詢時點的欠稅餘額降至暫緩出境門檻以下,或按規定終止稅務登記號效力。門檻為:經營個體戶、商戶業主低於5000萬越南盾,企業、合作社、合作社聯合體低於5億越南盾。
稅務局提示,納稅人須自稅務機關通知之日起30天內完成相關手續,逾期未完成即屬於暫緩出境對象。納稅人應聯繫直接管理的稅務機關,就自身具體情況所需完成的材料獲得指導。
為降低出境計劃受阻的風險,稅務局建議個人主動通過官方渠道查詢暫緩出境信息,包括稅務局出境通知查詢系統、預告暫緩出境查詢系統,以及在eTax Mobile應用上查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