順化市稅務局已向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發出通知,對若干個人實施暫緩出境,措施自2026年10月20日起生效。通知所列人員均為相關組織、企業的法定代表人。

稅務局說明,暫緩出境的原因在於這些組織自稅務機關發出通知之日起超過120天,仍處於註冊地址不運營狀態,且未按規定辦理恢復稅務登記號或終止稅務登記號效力的手續。通知所載欠稅總額尚未計入未繳稅款產生的滯納金。

要解除暫緩出境,企業需提交恢復稅務登記號的申請材料,履行申報納稅義務並繳納欠稅,使查詢時點的欠稅餘額降至暫緩出境門檻以下,或依法獲准終止稅務登記號效力。稅務局提示,納稅人須自通知之日起30天內完成相關手續,逾期即屬暫緩出境對象。

欠稅門檻方面,經營個人、經營戶主須降至5000萬越南盾以下,企業、合作社及合作社聯合社須降至5億越南盾以下。稅務局建議納稅人聯繫直接管理的稅務機關,就自身具體情況獲取辦理指引。

稅務局還建議個人主動通過官方渠道查詢暫緩出境信息,包括稅務總局網站的暫緩出境查詢系統和eTax Mobile應用,以降低出境計劃受阻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