順化市稅務局已向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發出通知,對若干個人實施暫緩出境,措施自2026年10月20日起生效。通知所列人員均為相關組織、企業的法定代表人。
稅務局說明,這些企業自稅務機關發出通知之日起超過120天,在註冊地址處於不活動狀態,且未按規定辦理恢復稅務登記號或終止稅務登記號效力的手續。通知所載欠稅總額尚未計入未繳稅款產生的滯納金。
要解除暫緩出境,企業需提交恢復稅務登記號的申請材料,履行申報納稅義務並補繳欠稅,使查詢時點的欠稅餘額降至相應門檻以下:經營個體戶、商戶業主為5000萬越南盾以下,企業、合作社及合作社聯合社為5億越南盾以下;或者納稅人已按規定被終止稅務登記號效力。
稅務局提示,納稅人須自稅務機關通知之日起30天內完成相關手續,逾期未完成即屬於暫緩出境對象。納稅人可直接聯繫主管稅務機關,就自身情況所需完成的事項獲取指導。
稅務局建議個人主動通過官方渠道查詢暫緩出境信息,包括稅務局暫緩出境通知查詢系統、即將暫緩出境通知查詢系統,以及eTax Mobile應用,以減少出境計劃受阻的風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