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府監察總署10月20日下午公佈對金甌省人民委員會打擊非法、不報告和不受管制捕撈(IUU)責任的監察結論,並將部分案卷移送公安部,建議對4份文件的制定問題依法審查、調查、處理。監察結論認定,這些文件內容不嚴密、缺乏依據、違反政府第26/2019號法令第44條(經第37/2024號法令修訂補充)的規定。

監察總署指出,上述文件導致監察期間有5017宗漁船失去航程監控系統(VMS)連接、未按規定報告且不足10天、又未獲職能部門檢查核實處理,並已超過行政處罰時效。監察總署認為,這存在漏查行政違法行為的風險,預計逾1270億越南盾罰款未能上繳國家財政。此外,監察還發現超過5100宗案件因“結案”處理不合規而超過處罰時效,26宗行政處罰案件處理不當。

監察結論同時認定,金甌省人民委員會領導、指導不夠堅決,未按書記處和總理要求開展IUU行政處罰的檢查、監察。監察期間,該省未就IUU行政處罰內容開展監察;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2024年和2025年,省人民委員會均未就IUU行政處罰開展檢查,僅2023年在農業與農村發展廳進行過此項檢查。

監察總署建議金甌省人民委員會主席指導職能部門查明各組織、個人的性質、程度和具體責任,依法嚴肅處理;同時檢查、複核仍存在違規的行政處罰決定,以及1069宗“結案”不當、依據不足的案件。對農業與環境部,監察總署建議複核全部漁船監控流程,查明失聯原因,收集證據處理切斷、中斷VMS連接的行為,發現刑事違法跡象須立即移送有管轄權的調查機關。

監察結論還提到,金甌是首個在漁船管理中應用信息技術的省份,包括安裝VMS、使用漁船管控聯通軟件,以及對高風險IUU違規漁船進行數字化管理。但監察認為,該省關於處理VMS失聯和未報告漁船的程序規定內容不嚴密、缺乏依據、違反規定,存在漏查違規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