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教育培訓部近日在官網公佈《普通教育入學招生章程》通知草案,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草案對十年級招生中的優先加分和鼓勵加分作出調整,並擬將入學考試科目縮減為語文和數學兩科。該草案尚處徵求意見階段,尚未正式生效。

根據草案,優先加分對象擬從現行規定的三組縮減為兩組。第一組加1分,包括烈士子女、人民武裝力量英雄子女、傷殘軍人子女、享受傷殘軍人政策人員子女、病兵子女以及革命有功人員優待法令規定的其他政策對象子女。第二組加0.5分,包括多維貧困標準下的貧困戶學生、接近貧困戶學生、父母或監護人常住於特別困難鄉村的學生,以及少數民族學生或父母為少數民族的學生。每名學生僅享受最高一檔優先加分。與現行規定相比,最高優先加分擬從2分降至1分,次高檔從1.5分降至0.5分。由於分組方式同時改變,每名學生具體加分須依據新規對應組別確定。

草案還擬規定鼓勵加分總分不超過1分,在折算為與考試科目數對應的分數後一次性計入錄取總分。現行第30號通知規定,在指定競賽中獲省級一、二、三等獎的學生分別加1.5分、1分和0.5分。草案未逐項列明新的鼓勵加分檔次,僅設總分上限。

在招生方式上,草案規定各地可組織考試、審核錄取或兩者結合,具體方式依據報名人數預測、招生指標、教育機構或機構組的接收能力及實際情況確定。若組織考試,科目為語文和數學兩科,考試內容不超過初中階段普通教育課程的要求。教育培訓部表示,此舉旨在減少考試壓力,使學生主動安排學習,並減少組織考試的資源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