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國會科學技術與環境委員會在第十六屆國會第二次會議上提交《食品安全法》修訂草案的審查報告。委員會主任阮青海表示,委員會基本贊同修法的必要性,並建議繼續完善相關規定,以確保可行性、統一性並提升管理效果。

審查報告指出,現行《食品安全法》實施超過15年後暴露出一些侷限,尤其是管理職責交叉,以及電子商務、在線訂餐等領域存在法律空白。與此同時,食品安全中毒和違法事件持續發生,要求革新管理方式、加強監管並提高組織和個人責任。

委員會認為,轉向基於風險程度的食品安全管理、按供應鏈實施監管是合適方向。具體而言,應集中嚴控高風險產品,同時降低低風險產品及有良好合規記錄場所的檢查頻率。不過,新規須確保可行性並符合實際條件,尤其是在人力、設備和檢驗能力仍有困難的地方;加強管理還應與行政手續改革並行,避免給企業增加不必要成本。

委員會還建議審查進口食品檢查、產品公告註冊證延期等規定,使適用與風險程度相匹配,避免給管理機關和生產經營活動造成過載。報告強調需統一食品安全國家管理模式,明確各部委和地方的責任,並確定衛生部為牽頭機構須與其具體責任、權限和執行資源掛鉤。

在消費者權益方面,委員會建議補充獲取食品來源信息的權利,並明確規定電子商務平臺和數字平臺在線上食品經營中的責任。草案還需明確預包裝食品分裝、分拆零售的規定,要求標註標籤、保存溯源信息並在出現違規時召回產品。此外,應研究對故意違規並造成嚴重後果行為具有足夠威懾力的處罰措施,並考慮公開違規組織和個人信息的機制。

委員會表示,完善《食品安全法》修訂草案應著眼於建設統一、現代的管理體系,在從生產、加工到流通和消費的整個供應鏈中應用數字數據和溯源技術。相關規定既要有效控制食品安全風險,也要為企業守法經營和健康發展創造條件,最終目標是提升國家管理效果、保護人民健康、鞏固消費者信心並促進經濟可持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