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寧省北寧市警方已對一名男子作出起訴決定,指其非法飼養58只野生鳥用於向路人出售。該男子此前曾因同類行為被行政處罰,但未停止相關活動。
據先鋒報報道,北寧市新安坊公安與職能部門在293號省道新安坊全勝居民區路段檢查時,發現1975年出生、居住於清化省南岑山坊的L.B.H.正在飼養上述野生鳥。這些鳥屬於瀕危、珍貴、稀有森林動物IIB組名錄。
核查記錄顯示,2025年12月31日,H.曾因違反規定飼養森林動物被新安坊公安處以行政處罰。處罰後,他仍繼續飼養野生動物用於出售。
北寧市公安局刑事警察調查機關依據收集到的材料,決定對該案立案,並以“違反野生動物保護規定”罪對L.B.H.提起公訴。調查機關表示,正繼續擴大案件調查,依法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