峴港市文化體育與旅遊廳副廳長陳文王表示,該廳已責成會安世界文化遺產保護中心制定錦安古船的整體方案,內容包括緊急保護、考古發掘、遷移和遺物保存,計劃在2027年實施。該廳稱,當前的重點是完成這一整體方案,作為明年開展工作的依據。
這艘古船於2023年底在錦安坊盛美海灘被發現,此後多次被沙掩埋,2025年11月再度明顯露出。會安世界文化遺產保護中心2026年4月7日提交的第53號呈文記載,船體露出最明顯時測得長17.4米、最寬約5米;這是已露出部分的尺寸,並非完整船體,遺物可能仍深埋沙中。
據初步調查,該船具備南海傳統船隻的一些技術特徵,反映東南亞與中國造船技術的交融,研究初步判斷其年代約為14世紀末至16世紀。發掘和深入分析有望釐清船隻的年代、來源與功能,為會安航海史和貿易活動補充資料。
在程序方面,文化體育與旅遊部2026年7月15日以第4367號文件同意緊急發掘的主張;8月14日,峴港市文化體育與旅遊廳與相關機構及地方實地勘察,商討保護和發掘遺物的辦法。此前處理拖延,與考古規劃、手續以及遺址隨潮汐在乾溼之間變化的特點有關。
船隻以木材建造,構件用鐵釘連接,長期受鹹化環境影響。勘察記錄到黴苔、開裂腐朽風險,部分構件被海浪打散。由於位於公共海灘,遺物持續受海浪、潮汐和乾溼交替影響,發掘不能只停留在挖出船體,還須同步考慮加固、遷移和出水後的保存。
會安世界文化遺產保護中心在2026年4月的建議檔案中研究了帶擋水圍堰發掘、加固並整體遷移的方案,之後進行浸泡脫鹽,並對木構件試驗專門的保存辦法;會安博物館園區被提議作為發掘後的保存地點。雨季海浪較強,可能影響現場安全和圍堰、加固、遷移作業,整體方案需明確實施步驟、技術條件和應對天氣變化的措施。
2026年10月中旬在現場看到,船體重新露出近一年後,遺物已被沙覆蓋不少,最明顯的痕跡是高出沙面和水邊約3至4釐米的木樁頭,沿船體排成一道弧線。該區域同時在建會安海岸防侵蝕護岸工程,職能部門已劃定保護範圍,並立有“遺蹟區域,非請勿入”的告示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