峴港市公安局通報,該局刑事警察調查機關辦公室已對阮志功(1989年生,住峴港市三英鄉富榮村)送達起訴決定,並以“詐騙侵佔財產”行為執行逮捕令、對其予以臨時羈押。案件目前處於調查階段,上述措施屬於刑事程序中的強制措施,尚未經法院判決。
據峴港市公安局初步調查,2022年8月起,阮志功虛構“阮明律”的身份,自稱未婚無子女,並稱擔任峴港市一家企業的副經理,以此與N.T.K.女士結識並建立感情。2025年12月前後,他因個人花銷需要,謊稱自己患鼻咽癌、須赴國外治療,並用手機偽造一份韓國醫院的病歷發給對方。
N.T.K.女士相信上述信息後,多次以治病為由向阮志功轉賬,總額超過3.37億越南盾。阮志功收款後將錢用於個人開支,並與朋友外出旅遊。2025年6月至2026年4月,他繼續以“阮明律”的假身份結識並追求另一名女性。
2026年4月前後,N.T.K.女士發現實情,要求阮志功歸還款項;因其無力償還並切斷聯繫,N.T.K.女士向公安機關報案。峴港警方就此提醒民眾提高警惕,防範利用感情實施詐騙侵佔財產的手法,即使對方是熟人或正在交往的對象,轉賬前也應主動核實信息,尤其對以患重病、急救或急需赴國外治療為由索要錢款的情形;不要僅憑社交網絡上發送的圖片、消息或證件判斷真偽,發現可疑跡象應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