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隆省公安廳刑事警察調查機關10月27日通報,已對四名涉嫌賭博的嫌疑人送達起訴決定,以依《刑法》第321條調查其賭博行為。四人分別為阮文明(1979年生,寓居安貴鄉安順邑)、黎文十(1986年生,寓居貴田鄉和利邑)、阮氏買(1990年生,寓居香美鄉美澤邑)和阮氏明姜(1985年生,寓居大田鄉昌盛A邑),均居住在永隆省。
調查結果稱,2026年7月23日,安貴鄉公安在檢查中發現上述人員聚集在阮文明家中,以打“十三張”紙牌形式賭博,輸贏以金錢結算。被查獲時,涉案賭資合計超過2700萬越南盾。在公安機關,各涉案人員承認了違法行為。
永隆省公安廳隨後對上述四名嫌疑人作出起訴決定,相關決定已獲同級人民檢察院批准。案件目前由永隆省公安廳刑事警察調查機關繼續依法調查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