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壽省公安廳刑事警察調查機關已對一名男子作出立案偵查、起訴被告並下達羈押令的決定,案由為敲詐勒索財產。該男子被指利用兩人交往期間錄下的敏感視頻,向前女友索要錢財。

據初步調查結果,嫌疑人Đỗ Hồng Sơn,2004年出生,居住於富壽省雄越鄉。他通過社交平臺TikTok結識L.T.M.,2006年出生,居住於廣寧省,兩人隨後建立戀愛關係。交往期間,Sơn在雙方通過Messenger通話時錄下了內容敏感的視頻。

2026年4月底兩人分手後,M.不同意恢復關係。Sơn多次使用上述視頻進行威脅施壓,索要錢財,並將視頻發送給M.的親屬,要求對方支付5000萬越南盾,否則將把視頻散佈到社交網絡上。

面對上述威脅,M.向公安機關報案。報案時,她尚未向Sơn轉賬。警方據此對Sơn採取羈押措施,案件仍在進一步調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