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最高人民檢察院第三院近日發出通知,呼籲Bamboo Capital集團前董事長阮胡南(48歲)及其他三名在逃被告投案自首,以便依法獲得寬大處理並行使辯護權。四人所涉案件為發生在Bamboo Capital集團及相關單位的詐騙侵佔財產案。
此前,越南公安部刑事警察局(C03)於10月26日作出偵查結論,將案卷移送最高人民檢察院,建議以詐騙侵佔財產罪起訴16名被告。其中阮胡南、黃氏金線、范氏玉清、黎氏梅鸞四人在逃,均被建議依《刑法》第174條第4款追訴。檢方表示,若繼續潛逃,將被視為放棄辯護權,仍會依法被起訴和審判。
據通報,阮胡南曾任BCG Land公司董事會主席及Bamboo Capital集團創始董事會主席,自1月17日起被公安部刑事警察局通緝。黃氏金線(60歲)曾任BCG資金委員會主席、嘉康公司董事會副主席,范氏玉清(39歲)為BCG資金委員會成員、Helios公司總經理,兩人同樣自1月17日起被通緝;黎氏梅鸞(44歲)曾任BCG資金委員會副主席及多家關聯企業領導職務,自10月19日起被通緝。
阮胡南於2011年創立Bamboo Capital,長期擔任董事會主席,2024年4月卸任後當選Eximbank董事會副主席,同年11月被免去該行職務。2025年2月底,Bamboo Capital收到職能部門對阮胡南立案起訴被告的通知,公司稱其已於2024年4月27日辭任,不再擔任集團董事會、監事會及管理層職務。
案件方面,C03已接收購買Bamboo Capital關聯企業發行債券的投資者的申訴,這些個人被認定為受害人。偵查機關同時採取追回被侵佔財產的措施,以彌補後果、服務判決執行,並按規定向受害人返還錢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