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壽省警方11月2日通報,已對一起以敏感視頻要挾前女友及其親屬交付5000萬越南盾的案件立案,並對嫌疑人作出起訴決定和臨時羈押措施。警方認定,涉案行為涉嫌違反越南《刑法》第170條第2款規定的敲詐勒索財產罪。
據富壽省警方初步調查,嫌疑人杜鴻山(Đỗ Hồng Sơn,2004年出生,住富壽省雄越鄉)通過社交平臺TikTok結識2006年出生、住在廣寧省的L.T.M,兩人隨後交往。交往期間,山在雙方通過Messenger通話時錄下含有敏感內容的視頻。
兩人於2026年4月底分手後,M不同意恢復關係。警方稱,山多次用上述視頻威脅施壓索要錢財,還把視頻發給M的親屬,要求對方交出5000萬越南盾,否則將把視頻散佈到社交網絡。M隨後向公安機關報案,報案時她尚未向山轉款。
富壽省警方就此提醒民眾加強保護個人信息、照片和視頻,尤其是在社交網絡和通訊應用上分享時;遇到有人以散佈私密影像相要挾索取財物,不應妥協或按對方要求轉款,而應保存相關短信、圖片和視頻,並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