峴港市公安局刑事警察科11月4日下午通報,警方在市區一棟別墅內發現13名外國人居住並從事網絡詐騙活動,受害者是兩名印度尼西亞人。通報稱,一名中國籍人員被認為是該團伙的組織和指揮者。
據峴港市公安局刑事警察科介紹,此前峴港市奠盤東坊公安提供了關於Regal Victoria城區一棟別墅存在可疑跡象的信息。刑事警察科隨後與網絡安全及高科技犯罪防範科、出入境管理科協同核查。10月28日上午,警方檢查該別墅,發現13名外國人正在居住,並使用電腦和電子設備對印尼人實施詐騙。
警方認定,1993年出生的中國籍人員熊周華(Xiong Zhouhua)是團伙頭目,直接組織和指揮該窩點;2001年出生的印尼籍人員阿迪蒂亞·阿爾迪·普拉塔馬(Aditya Aldi Pratama)為組長,負責管理並向另外10名印尼人分派工作;1992年出生的中國籍人員黃碩(Huang Shuo)負責做飯、採購生活用品和照料全組生活。
調查顯示,該團伙採取封閉運作模式,成員分工包括總體指揮、管理、提供客戶數據、接觸聯絡、建立信任以及引導受害者轉賬。2026年9月9日,熊周華租下上述別墅,安裝網絡,配備12臺臺式電腦和87部手機。他招募11名印尼人到越南工作,將他們接到別墅安排食宿並收走護照。警方稱,租賃人員、購置設備、客戶數據、賬號及維持運作的總費用約為6萬美元。
警方稱,熊周華承諾每月支付700美元工資和200美元全勤獎,未達到營收指標則罰款400至1000美元,營收達到1萬美元以上可獲5%至13%的提成。他在Telegram上尋找並修改詐騙話術,向小組提供客戶數據和WhatsApp賬號,由阿迪蒂亞·阿爾迪·普拉塔馬管理和監督。成員使用WhatsApp、Telegram接觸受害者,冒充女性建立感情和信任,再誘導對方訪問網站、註冊賬號、充值並完成在線訂單任務以獲取佣金,有成員每天可接觸約50人。
警方稱,該團伙起初向客戶支付佣金,金額增大後便以多種理由要求追加轉賬,並干預系統、阻止受害者提現。熊周華還設立兩個Telegram群組,一個用於提供和交換印尼銀行賬戶以接收受害者資金,另一個用於退款轉賬以建立信任。所得款項通過Telegram自動工具從印尼盾兌換為USDT,每天結束時全組將當天全部款項兌換為USDT並轉入熊周華提供的電子錢包地址,交易費為當天詐騙總額的3%。峴港市公安局刑事警察科表示,正繼續擴大調查並依法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