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10日,峴港市人民法院開始審理殺人案;非法儲存毒品;擾亂公共秩序;不舉報犯罪,涉及26名被告,此案源於一場混戰,曾震驚該市沿海地區。
根據起訴書,2024年5月6日晚,黎武黃翠(30歲,原籍廣南省)到新東方KTV(峴港市同多街20號)與朋友唱歌時,與黎明龍(25歲,峴港市居民)發生衝突。龍打了翠一拳,但未造成傷害,被眾人勸阻。
翠在Facebook上約龍到阮必成路(峴港市)解決衝突。
2024年5月7日下午,翠的團伙(12名被告)準備參與混戰。翠攜帶一個裝有多種兇器的袋子,如刀、矛,並召集多名同夥同行。該團伙中有人準備了另一個裝有刀、劍、自制刀等的袋子,放入汽車後備箱。其他人攜帶電棒,騎摩托車前往約定地點。
龍的團伙(13名被告)也有多人參與與對手鬥毆。
該團伙攜帶刀、自制劍、啤酒瓶、汽油彈等。

同日約21:30,翠的團伙在阮必成路上移動,距離約定地點40米時分發兇器。
到達1071號房屋前,遇到龍的團伙正在等待。看到對手,龍呼喊,向對手投擲汽油彈和啤酒瓶,導致阮必成路上發生火災和治安混亂。
翠的團伙下車,手持多把刀、矛、劍等追趕砍殺對手。
看到翠的團伙人數更多,龍及其同夥逃跑。
其中,潘成達和黎明龍以及一些人跑入河溪巷,被翠的團伙追上。
翠持矛多次砍擊達的身體;翠的同夥也實施了類似行為…
當達倒地,大量流血時,該團伙離開現場去吃喝。
約15分鐘後,翠的團伙聽說達死亡,於是逃往多個不同地方。
一些人到順化租酒店,但隨後被公安逮捕。翠在犯罪後逃入同奈省,但也未能逃脫。
在法庭上,龍供述,正在結賬時看到翠的團伙瞥視,因此發生衝突。
翠供述,正在新東方KTV房間唱歌時聽到噪音,剛打開房門就被龍打了一拳。之後在Facebook上約龍“談話”。
預計審判將持續2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