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27日,峴港市人民檢察院信息,第11區域人民檢察院已配合峴港市公安局經濟警察科對一起向環境傾倒廢物的事件進行現場勘查。
此前,9月24日14時,峴港市公安局經濟警察科配合公安部環境犯罪警察局發現武文廉(42歲,居住在峴港市大祿鄉)和黎友北(48歲,居住在峴港市河那鄉),輝煌環境股份公司員工,駕駛兩輛卡車運輸廢物到大祿鄉和東區的山區傾倒。
接到報告後,峴港第11區域人民檢察院已派遣檢察官配合經濟警察科和環境犯罪警察局進行現場勘查。
實地記錄顯示,該區域已形成兩堆廢物,面積13,000平方米,部分用黑色HDPE塑料布覆蓋。
初步調查中,武文廉和黎友北承認,在該區域傾倒的廢物是從輝煌環境股份公司運營的廣南北生活垃圾處理廠運輸而來。
調查機構已收集現場廢物樣本以及許多與輝煌環境股份公司廢物處理活動相關的文件和電腦,以依法進行核實和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