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6日,在第十三屆中央委員會會議上,中央委員會審議並決定對杜忠興同志採取紀律處分,免去其黨內一切職務。
杜興被認定在履行被賦予的職責和任務中違反了黨的規定和國家法律,特別是在反腐敗、反浪費和反消極工作中;違反了黨員不得做的事情的規定和樹立榜樣的責任。
他的違規行為被評估為造成非常嚴重的後果,引起公眾不滿,對黨組織和地方政府的聲譽產生不良影響。

杜忠興54歲,籍貫清化省,哲學博士。出身於廣昌縣宣教委員會,他曾擔任省委辦公室主任、農工縣縣委書記、省委宣教部部長等職務。自2016年起,他擔任省委常務副書記,並於2020年10月當選為清化省委書記。他於2024年9月前往河內擔任中央組織部副部長。
9月26日,政治局得出結論,他在擔任省委書記期間在履行任務和反腐敗、反浪費、反消極工作中有違規行為,因此建議中央委員會審議並執行紀律處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