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6日,在保林3鄉公安派出所,41歲的梅女士將手鍊歸還給了57歲的杜芳水女士,她來自鹹順北縣(原平順省)。

兩天前,在回家的路上,梅女士發現一條金手鍊掉在路邊。沒有看到有人來認領,她將其帶到鄉派出所,請求幫助尋找失主。

女子歸還撿到的金手鍊

保林3鄉公安隨後調取監控,確認水女士是失主。她出示了10月2日購買5錢手鍊的發票,與財產特徵相符。

拿回手鍊後,水女士激動地感謝梅女士和鄉公安力量幫助她找回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