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繼父用錘子毆打妻子前夫所生孩子的案件

10月23日,青年在線消息來源稱,河靜省公安調查機關已決定立案、起訴嫌疑人,並對阮文南(31歲,居住在河靜省古淡社雲清北村)發出臨時拘留令,以調查故意傷害行為。

起訴繼父用錘子毆打妻子前夫所生孩子的案件

調查結果顯示,大約10月18日18時,南載著妻子前夫所生的孩子H.T.N.L.(古淡小學五年級學生)去母親家吃飯。在用餐期間,南與親戚喝了啤酒。大約22時,南將孩子L.帶回富和村的出租屋。

在那裡,在談話過程中,由於孩子L.回答不如意並提起之前的矛盾,南感到憤怒,用手和木棍多次毆打孩子。

之後,南繼續用錘子擊打頭部兩次,導致孩子L.受傷流血。作案後,南為孩子L.簡單包紮,然後讓孩子去睡覺。

10月19日早上,南去上班,鎖上門將孩子L.獨自留在出租屋。大約7時30分,孩子L.打開窗戶呼救,居民發現並報告當地政府。

作案後,南逃跑,躲藏在母親家的屋頂上。到10月19日晚,古淡社公安發現並將南帶回工作站。在那裡,南承認了對孩子L.的全部暴力行為。

起訴繼父用錘子毆打妻子前夫所生孩子的案件

嫌疑人曾毆打妻子前夫所生的孩子

富和村村長潘越協(古淡社)表示,班氏平(29歲,居住在山羅省)曾有過一段婚姻,生有孩子H.T.N.L.。

之後,平繼續與阮文南結婚,並育有兩個共同的孩子,一起居住在雲清北村(古淡社)。

在雲清北村孃家居住一段時間後,從2024年起,阮文南一家搬到富和村(古淡社)租住。南從事自由職業,很少與租住地的鄰居接觸。

“去年南曾暴力對待孩子L.,我親自帶孩子L.去醫療站檢查,之後帶孩子在我家住幾天,直到孩子情緒穩定才交還給家庭”——協先生說。

起訴繼父用錘子毆打妻子前夫所生孩子的案件

榮市綜合醫院創傷與神經外科醫生表示,孩子L.於10月19日11時被送到榮市綜合醫院,頭部有多處開放性傷口;背部、大腿、腿部出現多處瘀傷。入院時,孩子處於恐懼狀態,不願接觸。

孩子L.頭部有3處開放性傷口,其中2處位於頭頂區域。醫生處理並縫合了7針。經過幾天治療,孩子L.的健康和精神已恢復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