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T 北江 - 諒山項目:預算錯誤導致總投資增加3090億越南盾

11月8日,政府監察署公佈了在建設部存在困難和障礙的項目的監察結論。監察機構在北江 – 諒山交通BOT項目及其他一些項目中發現了多項違規行為。

監察發現違規行為

根據結論,2015年,原交通運輸部(現為建設部)批准了北江 – 諒山BOT項目,總投資超過12.188萬億越南盾。投資者動員自有資金和貸款資金實施項目,通過收費回收資金。

監察結果顯示,交通運輸部在未重新編制環境影響評估報告的情況下批准了投資項目,不符合環境保護法的規定。

該部還在財政部對1號國道上收費站位置提出意見之前批准了投資項目。這被確定為“不符合政府總理的指導意見”,結論指出。

同時,監察機構評估確定項目建設部分從2015年到2017年的執行時間“不符合實際情況”。

值得注意的是,監察機構發現一些建設成本被錯誤估算,導致項目總投資價值增加超過3090億越南盾。

根據監察,上述估算錯誤的責任在於項目編制諮詢單位、審核機構、建設部及相關組織和個人。

BOT 北江 - 諒山項目:預算錯誤導致總投資增加3090億越南盾

此外,監察機構還發現設計諮詢聯合體編制的車流量預測不準確,預測從2020年開始車流量比201年增加131%至186%。

“車流量預測不準確是導致項目困難和障礙的原因之一”,結論指出。

在2015年至2018年的項目實施階段,監察發現企業、投資者為成立項目實施企業而動員資金不符合批准決定。投資者未在規定期限內足額繳納註冊資本。

諒山省人民委員會的報告顯示,企業向主管機關提交了北江 – 諒山BOT項目投資資金決算,價值為8.387萬億越南盾。諒山省人民委員會批准了價值為8.161萬億越南盾的決算。

監察結果顯示,完成估算錯誤,不當增加價值近800億越南盾。項目企業計算不準確某些內容,導致在項目投資資金決算中需扣除超過930億越南盾。

“項目未達到初始目標,效率低,截至監察時收入未達到BOT合同及已簽署附錄中的財務方案,導致項目企業收費不足以支付銀行貸款利息和本金”,結論指出。

組織檢討,處理相關責任人違規行為

政府總監察建議總理指導建設部、財政部、諒山省人民委員會組織檢討以處理責任,並按規定對與違規行為相關的各時期領導機構負責人進行嚴肅處理。

在執行監察結論時,如發現違反刑法、造成國家資金和財產損失的行為,則將案件信息、檔案及相關材料移交調查機關按規定審查處理。

關於經濟處理,監察機構建議諒山省人民委員會、投資者、北江 – 諒山BOT股份公司在項目投資資金決算中扣除價值近987億越南盾。

諒山省人民委員會指導北江 – 諒山BOT股份公司徵求定額編制單位經濟研究所(建設部)的意見,以澄清該省2020年頒佈的定額應用情況。

諒山省人民委員會向主管機關提交解除項目困難和障礙的方案,按規定執行。

諒山省人民委員會、北江省人民委員會必須與投資者、企業配合完成土地移交手續,安排資金以支付補償費用、場地清理費用,按規定和已簽署的BOT合同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