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代表提議從2026-2027學年起免費提供教科書

11月20日上午,正值越南教師節,國會全天在會場討論與教育培訓相關的三項法律草案,包括《教育法》若干條款修訂補充法案、《高等教育法(修訂)》和《職業教育法(修訂)》。

提議更具體規定向學生免費提供教科書的時間

同時,代表們還討論了國會決議草案,關於實施政治局關於突破發展教育培訓的第71號決議的特殊機制和政策。

在討論發言中,代表範雄勝(寧平)就國會決議草案中提到的向學生免費提供教科書的內容提出建議,該決議草案旨在實施政治局關於突破發展教育培訓的第71號決議的特殊機制和政策。

據範先生稱,該決議草案提出將向學生免費提供教科書,並在2030年完成。對於所有有條件的地區,可以從2026年和2027學年起免費提供教科書。

代表認為這樣的規定符合政治局第71號決議的精神。然而,為了使這一政策更嚴謹、可行和有效,他建議需要明確規定實施時間。

因此,向學生免費提供教科書應從2030-2031學年開始,而不是使用“在2030年完成”的短語。這旨在統一實施。

範先生分析說,如果規定在2030年完成,向學生免費提供教科書可能在2030年底實施。仍視為達到既定目標和任務。

但在2030-2031學年開始時,學生尚未獲得免費教科書,仍需購買。因此,應修改此規定:從2030-2031學年起向學生免費提供教科書。

國會代表提議從2026-2027學年起免費提供教科書

持相同意見,代表阮心雄(胡志明市)表示草案規定國家有全國統一的教科書。

他建議考慮補充闡明國家審查委員會的選擇機制、責任追究以及書籍有錯誤時的修改程序,因為教科書是教師的勞動工具。

如果審查、批准和修改不透明,教師是直接承受壓力的人,需要向家長和學生解釋。

“同時,我也建議政府從2026-2027學年起向各級學生免費提供教科書,以體現黨和國家對越南教育的關懷”,代表提議。

是否應維持區域大學模式?

國會代表提議從2026-2027學年起免費提供教科書

代表阮光勳(胡志明市)對《高等教育法》項目提出意見,並同意法律草案中解釋高等教育機構自主權的部分。

據勳先生稱,法律草案提出高等教育機構的概念包括大學、多領域大學、國立大學、區域大學。

“如果我們想通過機械合併將我們的大學推入世界前100名,我認為這不一定是好方法。我們必須將這些機構發展成真正強大的機構,就像河內理工大學一樣”,勳先生說。

據代表稱:“當發展強大後,大學內會有許多子學院。那時大學才變得強大,強大在內力。如果機械合併,無意中可能使正在發展的機構無法發展。它變小了,因為關注減少,無法在財務上自主”。

胡志明市代表團代表指出一些機構、一些大學在合併前非常強大,合併後不再強大。

甚至有些學校沒有足夠的學生入學,因此他們不得不降低財務自主標準。

由此,勳先生認為:“如果我們不正確地定義高等教育機構的概念,我們將資源集中不當。我們不集中於那些細胞,那些使身體強壯的東西,我們卻集中於集團。我認為藉此頒佈此法律的機會,起草機構和國會也應極其審慎”。

“如果我們這樣論證,我們看到需要建立真正強大的機構。我們考慮區域大學是否應該存在。實際上,我們在這裡看到國立大學和區域大學目前結構相同”,勳先生說,並建議重新考慮是否應存在區域大學。

而代表黎氏清林(芹苴)建議繼續研究並補充規定區域大學模式。

林女士提出應廢除區域大學的規定或重新構建高等教育系統中的區域大學模式。

“區域大學的成員學校大多具有專業性,這不是世界大學的趨勢。多學科、多領域和跨學科大學才是當前趨勢”,林女士強調。

女代表還建議將區域大學中的成員大學構建成多學科、多領域的大學,擁有多個專業學院。這樣每個區域大學將有許多獨立的強大大學,足以繼續投資以強大並達到國際標準和指標,發揮培養研究人力資源的作用…

“區域聯繫、區域發展、確定區域大學角色的任務將不再合理。那是區域整體發展戰略中的另一種機制,而不是區域大學”,林女士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