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儘管國會已於2024年頒佈禁令,但電子煙和加熱菸草產品仍在市場上悄然銷售。世界衛生組織(WHO)建議將這兩種產品列入禁止投資經營的行業目錄。
需要將電子煙和加熱菸草納入禁止投資經營的行業
在《投資法》(修訂草案)正由國會審議但尚未將這兩種產品列入禁止投資經營行業目錄的背景下,世界衛生組織(WHO)駐越南代表處繼續強調建議完全禁止其經營、生產和進口。
WHO駐越南代表Angela Pratt博士強調,自一年前投票通過電子煙和加熱菸草禁令以來,越南已被公認為先驅國家。這一決定對公共健康,特別是保護年輕一代的未來具有重要意義。
據Pratt女士表示,為使國會禁令有效執行,修訂後的《投資法》需要補充禁止投資經營電子煙和加熱菸草的行業,且不設任何例外,包括允許生產出口。
此舉旨在維護保護公共健康的成果,同時避免產生法律漏洞導致產品迴流國內市場。
WHO還引用了證據顯示禁令在越南的初步積極影響。
據白梅醫院中毒中心數據,與禁令頒佈前同期相比,與電子煙和加熱菸草相關的急救病例,特別是年輕人中的病例,在禁令頒佈後10個月內減少了近70%。名人對此類產品的廣告和公關活動也幾乎消失。
為維持已取得的成果,WHO建議國會通過將新型菸草經營納入《投資法》禁止目錄來保持政策一致性;不接受“生產出口”的例外,因為這會造成走私風險、產品流入國內,並削弱禁令的科學基礎。
電子煙有害,不鼓勵發展
嘉萊省代表黎黃英認為,《投資法》草案未規定禁止經營電子煙和加熱菸草是“政策上的倒退”,違背了黨和國會第173號決議的方針。
他強調:“我們不能在可能損害公共健康的任何商業壓力面前妥協。這不是技術管理問題,而是國家發展方向。”
同意此觀點,嘉萊省代表阮鄰孝也認為,至今世界衛生組織確認電子煙、加熱菸草和我們常吸的傳統菸草同樣有害,因此不鼓勵發展。
“然而電子煙是危險得多的菸草,不是菸絲而是液體。該液體通常是尼古丁和調味劑。因為是液體,無人能管理人們添加什麼,可能含有尼古丁或鴉片、成癮藥物、液態毒品,非常危險。”
據白梅醫院中毒中心主任阮忠原博士表示,“精油”名稱實際上是隨意混合的合成化學品混合物。
實驗室已檢測到多種新型合成毒品,具有複雜化學結構,如5F-ADB、MDMB-4en-PINACA。這些正是導致嚴重中毒事件的主要原因,因為它們是劇毒物質,從未在人體上進行充分研究。
WHO表示,目前已有42個國家禁止電子煙,24個國家禁止加熱菸草。在東盟地區,已有5個國家包括越南、新加坡、泰國、老撾和柬埔寨完全禁止電子煙和加熱菸草。
馬來西亞將從2026年起實施禁令。當前國際最佳實踐是各國在法律體系中一致頒佈禁令,且不允許生產出口的例外。
WHO和醫療專家均認為需要在法律文件中頒佈一致、協調的禁令,並完全消除對這種危害健康產品的“生產出口”思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