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8日,峴港市內務廳表示,峴港市人民委員會已提交關於為城市幹部、公務員和職員增加額外收入的報告。
根據草案,提交給峴港市人民議會的決議預計適用於54,556名幹部、公務員和職員…
因此,增加額外收入的原則是在城市預算確保根據有權機關規定的工資改革資金和社會福利政策後。
峴港市人民議會決定安排城市預算,根據工作績效為幹部、公務員和職員增加額外收入,除了根據現行法律關於行政機構和公共事業單位財務自主機制的規定執行增加額外收入外,不超過幹部、公務員和職員基本工資基金的0.8倍。
同時,作為確定為幹部、公務員和職員增加額外收入經費需求基礎的工資基金是根據職級、級別、職務和職稱的基本工資。
因此,根據幹部、公務員和職員的工作績效執行增加額外收入,具體如下:
額外收入按季度支付,基於幹部、公務員和職員在機構和單位的工作績效。
工作績效通過有權機關規定的幹部、公務員和職員質量評估和分類結果來體現。
為評估和分類質量達到完成任務及以上的幹部、公務員和職員增加額外收入。
其中,基於增加收入係數和幹部、公務員和職員的基本工資增加額外收入。
對於被分類為完成任務良好及以上的幹部、公務員和職員,最低享受標準不低於每人每月1,500,000越南盾。
對於被分類為完成任務的幹部、公務員和職員,最低享受標準不低於每人每月500,000越南盾。
2026年增加額外收入的方案
關於增加額外收入的方案,峴港市內務廳表示,基於增加收入係數和幹部、公務員和職員的基本工資基金為幹部、公務員和職員增加額外收入。
為幹部、公務員和職員增加額外收入的係數如下。
2026年:+ 根據有權機關規定,質量分類結果為出色完成任務的幹部、公務員和職員享受增加收入係數為每人每月工資的0.5倍。
+ 根據有權機關規定,質量分類結果為良好完成任務的幹部、公務員和職員享受增加收入係數為每人每月工資的0.3倍。
+ 根據有權機關規定,質量分類結果為完成任務的幹部、公務員和職員享受增加收入係數為每人每月工資的0.1倍。
從2027年起,峴港市人民委員會提交市人民議會決定年度預算中的增加額外收入係數,但不超過幹部、公務員和職員基本工資基金的0.8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