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9日下午,常務副總理阮和平,解決積壓項目困難與障礙指導委員會(指導委員會751)主任,與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舉行工作會議,聽取關於處理胡志明市地區困難與障礙項目的結果,以及為胡志明市國際金融中心開幕所做的準備工作。
關於解決城市地區積壓項目困難與障礙的結果,市人民委員會副主席陳文七報告稱,根據中央機構的指導和指示,胡志明市合併後將838個積壓項目、工程和土地納入解決範圍。
截至目前,胡志明市已與中央機構合作解決或召開會議並指導解決670/838個項目(佔80%),處理項目的總投資額超過569.062萬億越南盾。
對於60個屬於中央處理權限的工程、項目和土地,2025年中央機構已緊急、積極地與胡志明市合作解決31/60個,達到51.6%。
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主席阮文德也向副總理建議,允許胡志明市應用77-KL/TW結論的方針,以徹底解決與檢查、審計結論和判決中項目法律相似的積壓項目。
同時允許應用第91/2025號法令來確定用於支付BT合同投資者土地基金的土地價格計算時間點。
此外,胡志明市許多投資者關注的問題是,已計算且投資者已完成繳納土地使用費的項目,如果執行有權機構審查重新確定土地價格以追繳額外款項的結論,則建議政府和財政部考慮此情況下的“錯誤”因素,以合理計算向投資者收取的款項…通過一些典型項目如樂天。

在工作會議上發言指導時,副總理阮和平表示,解決積壓項目障礙的方針是正確的,為經濟帶來許多利益。
據副總理稱,全國有2,161個需要解決的積壓項目,截至目前各地已解決1,739個項目(佔81%),剩餘超過420個項目政府已指示加快解決進度。
“通過解決並實施1,739個項目,我們為經濟注入了220.400萬億越南盾和超過6,100公頃土地。胡志明市已解決838個積壓項目中的80%,將其納入經濟,避免浪費,這是值得讚揚的結果。然而,城市需要繼續加快解決剩餘20%積壓項目的進度”,副總理指示道。
副總理表示,政府也正在繼續審查各部委和地方提出的解決方案組,以繼續解決屬於政府權限的積壓項目。同時將建議修改和補充有關確定土地價格時間點、“錯誤”因素在延遲收取土地使用費方面的規定…
“關於發展私營經濟的決議內容明確指出,不適用對企業不利的法律追溯,如果錯誤來自國家機關,則不能要求企業承擔…
企業和國家都希望項目必須實施和運營,以解決就業、繳納稅款、促進經濟發展…”,副總理強調。
副總理還指示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下定決心,最早解決防澇BT項目、富美橋項目…此外,將指示公安部儘快提供有關該部正在受理解決案件相關項目的信息文件,以便胡志明市有依據解決。
在工作會議上,胡志明市發展研究院院長張明輝博士向副總理阮和平報告了國際金融中心的實施進度,確認已準備在12月19日開幕該中心。
據此,國際金融中心機構(運營機構、監管機構)的辦公場所已由城市準備,分為3個階段。
第1階段辦公場所將安排在張定路123號大樓6層。第2階段辦公場所將設在阮惠路8號大樓。目前該大樓正在進行維修和改造,預計在2026年農曆新年前完成。第3階段在守添地區建設完善的國際金融中心。
副總理高度評價並歡迎城市在準備成立國際金融中心條件方面的主動精神。其中值得注意的是準備中心的法律框架和運營規則;準備物質基礎和基礎設施;併為中心準備了50家潛在投資者和合作夥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