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廣治省公安廳交警處對一名49歲的客車司機處以罰款,該司機居住在宣化鄉,因在設有禁止逆向行駛標誌的道路上駕駛汽車逆向行駛的行為。

因在國道上逆向駕駛客車被罰款1900萬越南盾

事件由其他汽車的行車記錄儀於12月3日9點25分在國道1號經過廣寧縣路段時記錄。視頻隨後被髮送至交警總局的熱線。

交警總局局長指示廣治省公安廳交警處核實處理。被舉報駕駛廣治-峴港線路的司機已到職能部門工作,承認了違規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