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號國道BOT收費站有倒塌風險,BVEC拖延,胡志明市建設廳強制立即拆除

12月23日,胡志明市建設廳辦公室剛剛發佈了關於12月19日拆除胡志明市51號國道上收費站責任的會議結論通知。

會議有相關單位參加,如第四公路管理區(越南公路局)、邊和-頭頓高速公路發展股份公司(BVEC)作為投資者,以及項目資金贊助單位越南投資與發展銀行-同奈分行(BIDV同奈)等。

許多單位建議拆除51號國道BOT收費站,但BVEC尚未執行

在聽取與會成員報告和意見後,胡志明市建設廳副廳長武慶興總結,BVEC是資產管理單位,負責51號國道上T3收費站的維護工作,確保工程項目的安全。

T3收費站已不再具有運營功能,但仍存在站房結構、分流島、柱基、標誌牌和輔助項目。這正在引發交通衝突、遮擋視線、縮小路面,並存在很高的交通事故風險,尤其是在年底出行和貨物運輸需求增加的時候。

特別地,在過去一段時間,BVEC未執行收費站結構的維護和修理工作,因此除了造成交通阻礙外,收費站的一些項目如支撐柱、遮陽棚等也隨時有倒塌風險。

據胡志明市建設廳領導,拆除51號國道上的T3公路收費站是極其必要和緊急的,以確保安全,保護人民的生命和財產。

儘管有權限的機關(胡志明市建設廳、胡志明市公安、越南公路局、第四公路管理區、新海坊人民委員會)已多次發文建議,敦促BVEC在12月15日前緊急拆除收費站,但至今BVEC仍未執行。

“BVEC未拆除51號國道上的T3收費站的行為是在公路上非法設置、放置障礙物、阻礙物,違反了《公路交通安全秩序法》關於禁止行為的規定”,胡志明市建設廳強調。

強制BVEC在2025年12月立即拆除T3收費站

因此,胡志明市建設廳建議BVEC緊急執行拆除T3收費站,並必須在2025年12月內立即完成。

如果到12月31日截止,BVEC仍未執行,胡志明市建設廳將指示巴地-頭頓省技術基礎設施管理中心主持,配合各單位執行拆除收費站。相關發生的問題(如有),BVEC必須完全承擔責任。

胡志明市建設廳交給巴地-頭頓省技術基礎設施管理中心主持,配合胡志明市公安及相關單位準備,以便在12月31日後(如果BVEC未執行)隨時進行拆除T3收費站。

交通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有文件發送給同奈省建設廳直屬的交通安全委員會辦公室,通知關於拆除T3收費站的進度,以便了解,配合統一執行,確保51號國道全線交通暢通…

如《青年在線》已報道,BVEC與越南公路局(建設部)之間關於51號國道BOT項目投資資金結算和財務方案計算的談判過程還有一些內容未得到徹底解決。

投資者與越南公路局之間解決51號國道BOT項目障礙的歷程已持續整整3年,經歷了數十輪談判,但尚未能達成一致。

與此同時,多年來,兩個地方的選民也持續建議徹底處理合同,拆除BOT收費站,作為升級這條道路的基礎,以確保交通安全,發展經濟社會。

在國家管理方面,到2025年4月,財政部已決定將51號國道基礎設施資產調撥給胡志明市和同奈省管理。

目前,巴地-頭頓省技術基礎設施管理中心已準備執行拆除收費站的任務,總經費約4.82億越南盾,以防BVEC未按時執行。這筆經費包括修復路面和根據現狀組織適當車道劃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