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支付第一、二、三、四、五、六批款項後,胡志明市民事執行局繼續處理資產,並獲得了7040億越南盾的資金。

2025年12月31日,胡志明市民事執行局已向42,491名債權人支付了第七批款項,金額為6970億越南盾,佔執行金額的2.3406%。

胡志明市民事執行局已按規定為617名債權人將執行金額存入儲蓄賬戶,因為他們尚未提供賬戶信息以便進行支付。

在支付第七批款項的同時,胡志明市民事執行局還補充支付了那些涉及執行權轉移和義務的情況,並按規定補充提供了第一、二、三、四、五批的完整信息。

目前,胡志明市民事執行局正在繼續核實、測量和評估判決確定的張美蘭女士的資產,以及那些必須為張美蘭女士履行執行義務的個人和組織的資產。

同時,要求SCB銀行根據二審和一審兩個階段的判決,轉移已被凍結的資金。當資產處理結果出來且銀行轉賬到位後,胡志明市民事執行局將繼續在後續批次中進行支付。

胡志明市民事執行局建議被執行人和相關權益人不要訪問非官方鏈接,並經常關注和更新胡志明市民事執行局官方渠道的信息,避免人群聚集,以防止被利用或接觸到錯誤、不準確的信息。

胡志明市民事執行局正在集中全部力量,迅速組織執行判決,以最大限度地保障債權人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