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賄430億,前食品安全局局長供稱“認為必須逼迫企業才算是受賄”

1月5日下午,食品安全局受賄超過1000億案件的庭審開始質詢部分。

在供述席前,前局長阮清豐承認從下屬處收到總計430億現金,但在任時他認為企業因指導他們正確操作而感謝“則不算受賄”。

每份批准簽名,收取250萬至300萬越南盾

阮清豐供稱,他從2015年1月1日至2024年8月擔任食品安全局局長,然後退休。最初他交由副局長簽署健康保護產品公告文件。

據阮清豐稱,自第15號法令生效後,由於文件審批時間縮短且規定更嚴格,積壓文件數量巨大。他也收到許多短信和電話,反映企業文件無故超期。

為了不拖延時間,阮清豐局長指示讓沒有此領域職能和任務的部門也參與處理文件。

受賄430億,前食品安全局局長供稱“認為必須逼迫企業才算是受賄”

“之後同事們報告說,被退回文件的企業請求專家指導,他們給錢”,阮清豐供稱。

“根據第15號法令規定,局裡的專家可以收費嗎?”,審判長提出問題。阮清豐低頭回答“不可以”。

“局裡的幹部每份文件收多少錢?”,審判長追問。

阮清豐辯解說“當時同事們報告時沒有說具體金額”。被告也不關心金額,只指示同事們對於文件齊全的企業不得製造困難。

“就在那時同事們還沒有報告收多少錢。被告沒有說同意,而是要求下屬怎麼做就怎麼做,但文件必須標準”,阮清豐辯解道。

面對上述供詞,審判長反問:“如果被告不同意,員工敢做嗎?”。阮清豐低頭回答“不敢”。

前局長表示,最初沒有討論具體金額,但之後對於他直接批准的每份文件,食品安全應用與培訓中心會給予250萬至300萬越南盾。

對於由標準管理檢驗室或食品產品管理室審核的每份文件,阮清豐直接批准將分得100萬至200萬越南盾。

對於由副局長批准的文件,阮清豐“分得”每份50萬至150萬越南盾。

用受賄資金支持家庭、兄弟和同事?!

前局長阮清豐供稱,他總共批准了超過2萬份企業健康保護產品公告文件。根據時間,三個部門和中心負責人會到他的辦公室給他錢。

“被告從三個部門和中心負責人處收到的總金額超過430億。給錢時他們說了金額乘以文件數量,但被告不記得。同事們給多少,被告就知道多少”,阮清豐供稱。

受益金額高達430億,但在供述席前,前局長阮清豐辯稱在任時沒有意識到那是受賄。

“在收錢時被告對法律認識不正確,總認為受賄是企業做對了而自己還逼迫要錢。而自己幫助企業做正確文件然後收錢則不算受賄”,阮清豐在法庭上供稱。

前局長表示,他已用430億受賄資金支持家庭、幫助三位親兄弟和侄子們。此外,他供稱用這筆錢幫助同事並贊助單位的體育賽事…

阮清豐表示,他已影響家庭讓妻子和弟弟退還全部被指控受益的金額。

根據指控,利用產品公告證書規定中的困難和不足,局裡的領導、專家小組對企業文件製造困難、“拖延”處理。在與各單位交流後,阮清豐提出在審核產品公告文件時收取規定費用外的款項。每份文件500萬至1000萬越南盾。

同時,阮清豐也統一了受賄資金的“分配”機制。具體來說,局長對於由中心審核的每份文件分得250萬至300萬越南盾。

對於由標準管理檢驗室或食品產品管理室審核的每份文件,阮清豐將分得100萬至200萬越南盾。

檢察院指控,在2018年至2024年的6年間,食品安全局的31名專家直接從個人服務註冊產品公告中收到總計937億越南盾。其中僅局長阮清豐“分得”超過430億。

阮清豐還被指控對局裡領導、幹部在阮能猛(MediUSA股份公司董事長)的GMP證書發放、工廠審核活動中收取超過10億負責。

阮清豐需承擔刑事責任的受賄總金額近950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