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據慶和省人民委員會稱,在芽莊機場區域獲得安置用地的家庭均為先前在芽莊市中心擁有穩定住房和土地的居民,但他們必須遵守搬遷政策,移交土地以實施該省規劃的連接芽莊機場區域的各條道路和交通樞紐項目。
芽莊機場數百塊安置用地已交付給居民
根據《土地法》的規定,慶和省人民委員會認為,在舊芽莊機場區域獲得安置用地的所有居民情況“均不屬於不能獲得土地使用權證書的情況”。
然而,至今職能部門“未能完成土地手續,為上述居民頒發安置用地土地使用權證書”,“導致不滿情緒,出現許多建議審查的請願信”。
關於規劃,根據國防部領導與慶和省人民委員會的統一方針,十多年前,空軍軍官學校與省人民委員會已直接將芽莊機場超過62.98公頃的國防用地移交給福山集團股份公司進行規劃,實施芽莊市中心商業-服務-金融和旅遊區項目。
將國防用地直接交給企業實施商業項目的做法以“三方移交”的形式在空軍軍官學校、慶和省人民委員會與福山集團股份公司之間進行。上述土地面積分兩期移交(2015年12月移交18.8公頃,2016年1月繼續移交超過44.09公頃)。
隨後,應福山集團的請求,慶和省人民委員會頒佈了批准分區規劃調整、批准相關詳細規劃以及連接芽莊機場區域的各條道路和交通樞紐項目的決定。
連接各條道路和交通樞紐項目的目標之一是“確保整個區域的交通系統連接暢通,有助於提高芽莊機場區域的土地使用效率”,該項目已移交福山集團股份公司作為投資主體。
根據省的決定,2017年1月13日,當時的芽莊市人民委員會發布土地收回通知,供福山實施投資建設連接芽莊機場區域的各條道路和交通樞紐的BT項目。
為實施項目需收回的土地總面積近7.5公頃/209塊土地,其中屬於被拆遷、收回的居民房屋土地部分為191塊/1.1公頃。
根據芽莊市人民委員會的報告(2024年3月),拆遷、收回土地的結果是,個人和家庭居民已移交174塊土地。
其中,92戶家庭和個人已獲批交付118塊安置用地(每塊面積從49.55平方米到121.63平方米)。
省未能為居民頒發安置用地證書的原因
實際上,有85戶家庭和個人已接收芽莊機場項目規劃安置區的110塊安置用地。至今,許多家庭已在交付的安置用地上建造了房屋。

然而,2022年4月,空軍軍官學校連續向慶和省人民委員會和芽莊市人民委員會發送兩份文件,建議通知居民家庭“暫停施工”已交付的安置用地上的房屋,“以嚴格管理國防用地,避免在等待政府總理批准舊芽莊機場房屋土地重新安排、處理及改變土地使用用途方案期間產生複雜問題”。
與此同時,據慶和省人民委員會稱,地方職能部門已收到許多居民家庭關於延遲解決芽莊機場區域安置用地土地使用權證書發放問題的請願信。
2025年2月12日,慶和省人民委員會已向國防部發送文件,建議儘快對舊芽莊機場區域國防用地的管理、移交地方管理事宜進行核查並得出結論,並報告主管機關按規定處理,以便慶和省人民委員會有依據考慮、指導處理居民土地使用權證書發放檔案。
然而至今,據慶和省人民委員會一位副主席稱,省仍未收到國防部關於上述問題的反饋文件。因此,省職能部門也未能解決為居民頒發芽莊機場區域安置用地土地使用權證書的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