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防罐頭公司病豬事件:海防市農業與環境局報告了什麼?

海防市農業與環境局剛剛向質量管理局、加工與市場開發局報告了有關海防罐頭股份公司(簡稱海防罐頭公司)病豬事件的信息。

無來源、無檢疫證書的豬被運入海防罐頭公司用於生產罐頭

據海防市農業與環境局稱,9月8日,海防市公安局經濟警察局(PC03)聯合相關單位(交通警察、市場管理、水產、畜牧與獸醫分局)對兩輛汽車進行了車輛檢查,分別由黎巴營先生(49歲,住海防市安邊坊)和鄭河越先生(35歲,住海防市河南鄉)駕駛。

在黎巴營先生駕駛的貨車車廂內,檢查時發現有42個塑料托盤,內部裝有已屠宰的瘦肉,無皮、無內臟,總重量為790公斤。

而在鄭河越先生駕駛的車輛上,有45個塑料托盤,內部裝有已屠宰的瘦肉塊,顏色蒼白不自然,有腐敗氣味,總重量約為484公斤。

黎巴營先生和鄭河越先生未能出示證明來源的文件,也沒有運輸檢疫證書。

自2025年5月起,黎巴營先生和鄭河越先生收購豬肉賣給裴德重先生(47歲,住海防市吳權坊),隨後裴德重先生將其賣給海防罐頭股份公司。

進貨後,海防罐頭公司將其儲存在海防市吳權坊黎萊路的冷庫中,並用於生產罐頭,如肉糜和肉醬、香腸。

海防罐頭公司病豬事件:海防市農業與環境局報告了什麼?

多個樣本檢測結果呈非洲豬瘟和沙門氏菌陽性

進行取樣檢測後,兩輛汽車上的豬肉樣本對非洲豬瘟病毒呈陽性反應,對口腔蹄疫病毒呈陰性反應。

此外,黎巴營先生駕駛的汽車上的豬肉樣本中,大腸桿菌汙染指標超過允許限值。而鄭河越先生駕駛的汽車上的豬肉樣本中,大腸桿菌汙染指標、需氧菌總數超過允許限值。

對於海防罐頭公司冷庫中的豬肉、豬皮,2025年9月8日在7D倉庫取樣的樣本檢測結果對非洲豬瘟病毒呈陽性反應,對沙門氏菌呈陽性反應。

6個單獨樣本為2025年7月、8月和9月每日入庫的瘦肉,均對非洲豬瘟病毒呈陽性反應。

2025年9月8日在7A、7B倉庫取樣的樣本,結果對沙門氏菌呈陽性反應。

2025年9月10日在黎萊路215號8H倉庫取樣的樣本對非洲豬瘟病毒呈陽性反應。

2025年9月10日在7A、7B、7D倉庫和215號8H倉庫取樣的樣本均對沙門氏菌呈陽性反應。

“根據調查機構的調查結果,所有運往海防罐頭公司的感染非洲豬瘟病毒的豬肉均從外省收集,沒有按規定提供運輸檢疫證書。

根據調查結果,海防市公安局調查機構於2025年9月12日發佈刑事立案決定,並按規定進行程序。”——海防市農業與環境局通報。

海防市農業與環境局還表示,從9月18日至29日,應調查機構的要求,水產、畜牧與獸醫分局、農村發展分局共採集了260個原料、罐頭和成品樣本進行司法鑑定。

樣本分析結果顯示,122個樣本中有65個對非洲豬瘟病毒呈陽性反應,115個樣本中有8個微生物汙染指標超過允許閾值(沙門氏菌)。

23個來自植物、水產、非罐頭產品的樣本中未檢測到沙門氏菌、鉛、鎘、苯甲酸鈉。

海防罐頭公司不屬於必須檢查獸醫衛生條件的範圍

關於地方對海防罐頭公司的食品安全管理活動,海防市農業與環境局表示,海防公司已獲得ISO 22000:2018認證,證書編號AQV-40083,初始註冊日期為2023年11月13日,並按規定每年進行維護評估。

根據農業與農村發展部2024年12月13日第33/VBHN-BNNPTNT號合併文件的規定,海防公司不屬於必須獲得食品安全條件認證的對象。

根據農業與農村發展部(舊)2016年6月1日第09/2016/TT-BNNPTNT號通知的規定,海防罐頭公司不屬於必須檢查獸醫衛生條件的範圍。

每年,海防市成立跨部門食品安全檢查小組,檢查市內食品機構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規的情況。

根據檢查小組的報告,在每年(2023年、2024年、2025年)檢查的機構中,包括對海防罐頭公司的檢查。結果顯示,在檢查時,該機構已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