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胡志明市律師團律師曹文勇回答:

根據門前空間是您的財產還是公共財產,會產生兩種法律關係,具體如下:

– 如果門前空間在您被授予的土地使用權和附著財產範圍內,則這部分土地屬於您的所有權,擁有完整的財產權,如:佔有、使用和處分權。

經常在您門前堆放物品的行為違反了財產權法律(根據2015年民法典的規定)。

– 如果您的門前空間是公共通道、走廊、人行道等,則這部分土地是公共土地,屬於公共財產,由國家管理。

在公共通道、走廊人行道上經常在門前堆放物品的行為違反了交通秩序安全法律規定(2024年道路交通秩序安全法第77條)。

根據您提供的信息,您已向居民小組和區域公安報告,但鄰居仍繼續違規,出於鄰里情誼,您應繼續以友好精神與鄰居調解。

如果無法調解,您可以向鄉公安和鄉人民委員會提交報告。在報告中,您應清楚說明鄰居非法佔用門前空間的行為。

隨報告附上違法證據,如:堆放物品的照片、證人信息等。

鄉人民委員會將根據行為程度進行調解或採取行政處罰措施:對非法使用公共通道、人行道、路肩的行為進行行政處罰。

此外,如果該空間屬於您家庭的使用權,您可以根據2015年民法典的規定,對侵犯財產權的行為提起民事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