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胡志明市市委常務委員會剛剛頒佈決定,成立審查胡志明市管轄範圍內公共資產(房產、土地)的指導委員會。
根據決定,胡志明市市委副書記鄧明通擔任指導委員會主任。阮功榮——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副主席——擔任副主任。
指導委員會成員還包括:財政廳代廳長黃武成(常駐成員);農業與環境廳廳長阮全勝、建設廳廳長陳光林、規劃與建築廳廳長武黃銀、內務廳廳長范氏清賢、市委辦公廳副主任黎玉慶;市委辦公廳副主任阮黃英和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辦公廳副主任黃氏清賢。
指導委員會的職能是向市委常務委員會報告、呈報轄區內機關單位資產整理後的安排、處理方案,確保效率,避免浪費;指導、督促、檢查各機關執行任務,確保效率和進度。
指導委員會的任務是審查、詳細、完整、準確地統計胡志明市管轄範圍內的公共資產(房產、土地)。
其中範圍包括:土地、房屋及與土地相關的其他資產,屬於城市管轄範圍內的公共資產。
對象包括:國家機關、公立事業單位、黨組織、政治社會組織、越南祖國陣線下屬的由黨和國家直接賦予任務的組織、100%國有資本企業。
指導委員會還將配合有權限的機關、各提出安排更多管轄範圍內房產土地的單位的主管機關,統一確定權限、安排方案,確保嚴格遵循規定和城市發展方向。
同時,具體提出對多餘、未充分利用的房產土地資產的管理、使用、開發方案,確保滿足城市的近期目標和長期發展計劃。
市委常務委員會指定財政廳為指導委員會的常駐機關,配合相關廳局、部門,彙總建議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向市人民委員會黨委報告,提交指導委員會審議、提出意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