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3日,國會常務委員會審議了2026年1月國會民願工作報告。
民願與監察委員會主任楊青平在報告中表示,選民和人民關注並欣喜地看到第十四屆黨代表大會的成功。
選民和人民期望在總書記蘇林、政治局和第十四屆黨中央委員會的領導下,堅決落實黨代表大會決議,推動國家繼續發展。
然而,選民和人民繼續擔憂風暴洪水對中部許多地方的生活、基礎設施、經濟社會活動造成的嚴重損害。
建築用沙價格異常上漲;貧困戶和近貧困戶難以接觸智能設備和基本數字服務;土地贈與、買賣、繼承的行政手續仍存在不足。
青少年、未成年人生活方式、道德和法律意識出現偏差的情況呈上升趨勢。
儘管職能部門連續破獲多起案件並起訴多名對象,但社交媒體上廣告、銷售假冒偽劣產品,尤其是保健食品的情況仍未出現減少跡象。
春節前後工業園區、產業集群工人的就業、薪資問題;各地傳統春節廟會期間的安全問題。
民願與監察委員會常設機構建議國會常務委員會提請政府、總理繼續指導當前選民關注的一些內容。
具體指導相關部委繼續關注安排資源以克服自然災害後果,及時支持民眾早日穩定生活和生產。
繼續指導各部委加強對社交媒體內容的管理和控制,並制定具體解決方案以保護兒童;採取措施解決青少年違法問題。
繼續指導各部委和各地加強食品安全衛生檢查,並嚴肅處理違法行為。
儘快頒佈文件以解決進口食品類商品的困難和障礙,確保第46/2026號法令的統一有效實施。

科學技術與環境委員會主任阮青海隨後發表意見表示,在2025年12月民願工作報告建議克服食品安全管理中的不足,特別是與下龍罐頭相關的事件後,政府、各部委已積極介入。
許多違反食品安全的食品生產場所和地點被發現,其中包括民眾日常食用的含有化學物質的產品,如豆芽、田螺等。
她贊同政府頒佈第46/2026號法令,並計劃在2026年向國會提交《食品安全衛生法(修訂案)》。
然而,從實施實際情況來看,她指出農產品、加工食品的出口和進口活動具有保質期短的特性,而第46號法令尚未制定關於質量檢驗的適當過渡規定。
她進一步指出,不僅第46號法令,許多其他剛頒佈的法律和法令也要求從準備階段就加強監督指導性文件的制定和頒佈。
確保符合法律精神,符合權限,不隨意指導,特別是必須充分評估影響,對快速變化的領域制定過渡規定,直接影響民眾和企業的權益。
根據立法思維革新的精神,法律集中規定核心和框架性問題,而詳細內容由政府及執行機構組織實施。因此,國會各機構的監督責任變得更加重要。
阮青海確認委員會已指派專業部門審查、起草文件,並將向第46號法令起草主持機構提出意見,以便及時調整,確保符合法律規定,不影響民眾和企業的合法權益。
國會副主席陳光方在總結髮言中表示,國會常務委員會建議政府更深入地評估頒佈第46號法令的影響。同時,跟蹤並總結頒佈法令、實施法律通知的經驗,注重法律適用、過渡條款和生效時間的規定。
他還要求各機構從準備階段就加強檢查和監督規範性法律文件的制定和頒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