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月8日,交通警察部隊實施加強部署同步解決方案的計劃,集中控制、收緊胡志明市在2026年丙午春節前夕的客運和貨運業務活動,處理與客運車輛相關的交通秩序和安全違規行為。
其中,胡志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PC08)所屬的Rạch Chiếc隊交通警察小組在Đỗ Mười路線及其負責的主要道路上巡邏、控制和處理違規客車。
13時10分,Rạch Chiếc交通警察發現司機N.K.Q.L.(39歲)駕駛Thanh Thảo客運公司的臥鋪客車(運行安江省-同奈省路線)在Linh Trung 1出口加工區前段違規接客,因此進行了行政處罰記錄(根據第168號法令,此行為將被罰款100-200萬越南盾,扣除駕照2分)。

隨後,13時30分,司機T.V.T.(40歲,居住於得樂省)駕駛Phương Anh客運公司的臥鋪客車在Đỗ Mười路上違規接客,也被記錄並處罰上述行為。
14時28分,交通警察在Đỗ Mười路上攔下由司機N.V.T.(37歲,居住於嘉萊省)駕駛的Cuộc Huê臥鋪客車。檢查後,交通警察發現司機違規並記錄“駕駛合同客運車輛載客名單中無姓名乘客”的行為(第168/2024號法令第20條第5款d點)。
司機T.將被罰款100-200萬越南盾,扣除駕照2分。對於此錯誤,Hướng Mới旅遊運輸合作社(組織)也被記錄“使用合同客運車輛載客名單中無姓名乘客”的行為(第168/2024號法令第26條第7款e點),將被罰款1000-1200萬越南盾,吊銷車輛標誌2個月。
其他多起類似違規行為也在Đỗ Mười路線上被處理。
同一天,PC08所屬的Chợ Lớn交通警察隊加強巡邏、控制和處理其負責區域內的“偽裝”合同客車。
11時,Chợ Lớn交通警察在Minh Phụng坊Hồng Bàng路上攔下Danh Lợi Lộc合同客車進行檢查。由此發現司機T.T.T.(36歲,居住於同塔省)違規“駕駛合同客運車輛載客名單中無姓名乘客”,將被罰款100-200萬越南盾,扣除駕照2分。車主也被記錄並將被罰款1000-1200萬越南盾,吊銷車輛標誌2個月。
PC08建議民眾在計劃乘坐客車、火車或飛機回家過年或旅遊時:民眾需主動安排行程和時間前往車站、碼頭、機場,以確保辦理手續和出發的時間,避免延誤。
同時,主動聯繫客運公司訂票或直接到車站購票,不在路邊上車,以避免遇到超載或隨意漲價的情況。每位民眾應與職能部門攜手共同解決“非法車站、非法車輛”問題。


Phương Anh客運公司的客車違規接客被交通警察記錄 – 照片:MINH HÒ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