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街頭食品:無遮蓋、不使用手套
最近,衛生部向各省市人民委員會發出文件,要求確保街頭食品經營中的食品安全。
其中,衛生部明確規定,街頭食品經營場所必須遵守政府關於食品安全行政違法行為和醫療領域行政違法行為的處罰規定。
具體而言,違反食品安全條件的街頭食品經營場所將受到處罰。
對於以下行為,處以50萬至100萬越南盾的罰款:如在沒有衛生的桌子、櫃子、架子、貨架的情況下襬放食品;食品未遮蓋以防止灰塵、昆蟲、有害動物侵入;在直接接觸熟食、即食食品時不使用手套。
對於更嚴重的違規行為,如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加工、餐飲器具;
直接加工人員患有霍亂、痢疾、傷寒、甲型肝炎、戊型肝炎等傳染病;使用不符合規定的分裝、分拆食品添加劑;使用不符合標準的水進行加工、清潔器具。
如果違規涉及使用不符合規定的食品添加劑,還將被強制銷燬全部食品。
據《青年在線》調查,在河內,從許多小巷到民生市場、主要街道,街頭食品隨處可見。
儘管食品安全規定如此,但經營這些食品的人中遵守規定的人並不多。
那些銷售油炸丸子、甜品、糕點等的店鋪沒有遮蓋工具,賣家不戴手套。或者那些“路邊”飯館將食品擺放在人行道上,也沒有遮蓋以確保安全。

儘管“一看就知道”不衛生、不安全,許多人仍然使用這些食品,部分原因是價格便宜。正是消費者的“隨意”消費,無意中讓這些店鋪仍有“生存空間”。
與此同時,對不符合標準的街頭食品的處罰尚未得到徹底執行,管理和監督不嚴格,導致“賣家仍在賣,買家仍在買”。而最終後果是消費者的健康。


“髒”街頭食品如何危害健康?
據國家營養研究所營養與食品培訓中心主任林國雄博士表示,街頭食品的汙染和食品安全風險仍然存在,程度高且經常威脅消費者的健康和生命;影響社會福利和社會。
此外,在全國範圍內,街頭食品的食品安全控制仍面臨許多困難和挑戰。
“可以看出,很多時候我們對食品衛生安全非常主觀,沒有充分估計其對健康的影響。當消費者使用被汙染的有害物質的食品時,這些物質進入使用者體內,導致食物中毒、食品感染、食品引起的非傳染性疾病。


如果使用有毒食品引起急性或慢性綜合徵,將影響健康、勞動能力,嚴重時會因中毒、多器官衰竭、腎、肝等導致死亡。”雄醫生強調。
他還指出,有一個現實是,儘管知道街頭食品潛藏著許多中毒風險,影響健康,但社區中相當多的人(不分年齡、性別、職業、經濟條件等)仍然喜歡使用,因為這是消費習慣;其便利性適合使用時間和環境,食品種類多樣、有吸引力。
但基本的是,街頭食品適合許多人,因為它滿足了產品的價值需求,只需幾萬越南盾就能吃到合口味、營養充足的餐食。
“為了降低中毒風險,需要審查、補充、應用和維護針對所有街頭食品經營場所、所有經營時間和地點的食品安全規定。
需要規劃、建設技術基礎設施,安排對街頭食品經營區域的檢查、監督;檢查、監督街頭食品經營中的食品安全,嚴格處理、公開違規行為,按照無例外的原則。”雄醫生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