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因近7萬億盾稅款拖欠而暫緩帝國城項目法定代表人的出境

帝國城項目投資方拖欠稅款逾期超過90天,金額超過1,648億盾

根據胡志明市稅務局第7211號通知,截至3月26日,帝王城合資有限責任公司仍拖欠稅款、罰款和滯納金,總金額接近6,973億盾。

值得注意的是,在這筆總欠款中,稅款拖欠已逾期超過90天(屬於強制執行範圍)的金額超過1,648億盾。所有這些欠款均與1401子項——國家劃撥的土地使用費有關。

在通知中,胡志明市稅務局確認,自本通知發佈之日起30天后,如果帝王城合資有限責任公司仍未履行納稅義務,稅務機關將按規定對武士仁先生(出生於1975年)採取暫緩出境措施,他是該合資企業的法定代表人。

帝國城項目土地使用費追繳的根源

據記者瞭解,這筆“鉅額”稅款拖欠部分源於守添新區守添觀景塔綜合體項目(商業名稱為帝國城)長期存在的障礙。

此前,2016年9月5日,胡志明市發佈決定,將超過11.5公頃的土地有償劃撥給該公司,使用期限為50年,自2015年6月23日起,用於實施該項目。2017年,投資方繳納了3,581億盾的土地使用費,並完成了財務義務。

然而,根據政府監察局的結論,此前計算土地使用費的方式不符合規定。

在根據市場價格重新確定具體地價後,企業需繳納的土地使用費增加了超過5,238億盾,使總財務義務提升至8,819億盾。

作為帝國城項目投資方的合資企業曾多次向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提交文件,建議重新考慮這筆補充財務義務的確定。企業認為延遲並非投資方的過錯,並建議不適用5.4%的滯納罰款。

2025年10月底,當時的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主席會見了投資方代表,聽取了相關建議。在工作會議上,胡志明市領導高度評價企業的貢獻,但也確認重新確定地價符合法律規定,並遵循政府監察局的結論。

對於滯納罰款部分,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已向政府提交文件,建議考慮以解決企業的困難。

儘管如此,根據胡志明市稅務局的最新通知,可以看出這個“黃金地段”項目的財務義務問題仍未得到徹底解決。這也是稅務機關不得不採取強硬措施,威脅對該合資企業領導暫緩出境的原因。

帝國城項目位於西貢河沿岸的黃金位置,佔地11.5公頃,總投資額約12億美元,包括高端公寓區和一座86層的標誌性塔樓。經過11年,目前項目僅完成交付部分公寓群,其他部分仍因法律和財務障礙而面臨諸多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