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慶和省人民委員會已指派省財政廳牽頭,審查各項目以處理環球鑽石灣度假村股份公司的建議書,要求省人民委員會主席考慮收回、取消“不符合法律規定”的松羅區芽莊市海濱租賃決定。
所有投資證書均未包含芽莊市海濱土地
根據慶和省財政廳最近的審查結果,由環球芽莊有限責任公司(現為股份公司)作為投資方的芽莊旅遊娛樂區項目,於2011年7月首次獲得省人民委員會頒發的投資證書,土地使用面積為180.13公頃。
該項目於2012年3月獲得第一次調整投資證書,2013年9月獲得第二次調整投資證書。兩次調整後,項目土地面積均超過164.6公頃。
至2015年6月第五次調整投資證書,並由慶和省計劃投資廳(現為財政廳)於2018年5月換髮投資登記證書時,上述項目的土地面積僅剩152.2公頃。
根據財政廳的審查,過去15年來為環球芽莊有限責任公司頒發的所有芽莊旅遊娛樂區項目投資證書中,均“不包含”項目毗鄰的國家名勝芽莊灣的海濱面積,該公司已使用、爭議、圍欄導致投訴、反感及許多輿論不贊同(《青年在線》已報道)。
至於松羅區鑽石灣度假村項目,由環球鑽石灣度假村股份公司作為投資方,於2012年3月獲得慶和省人民委員會頒發的投資證書,土地使用面積為15.44公頃。
2016年1月,計劃投資廳首次頒發上述項目的投資登記證書,以及2018年1月第三次變更證書,土地面積均超過15.33公頃。
2025年10月15日,慶和省人民委員會作出決定,調整鑽石灣度假村項目中“未形成居住單元的居住用地”內容。
為環球鑽石灣度假村股份公司頒發的所有投資證書、調整決定中,也均“不包含”項目毗鄰的芽莊灣海濱面積。
建議收回海濱租賃決定
芽莊旅遊娛樂區項目,慶和省人民委員會曾收回198戶居民和三個組織的土地,將超過180.08公頃土地租賃給環球貿易建設有限責任公司(根據2001年總理決定),以實施松羅區旅遊娛樂區項目。
芽莊旅遊娛樂區項目已“更換”投資方為環球有限責任公司,後轉為環球芽莊有限責任公司(現為股份公司)。
隨後繼續分拆為環球芽莊股份公司和環球鑽石灣度假村股份公司,作為從芽莊旅遊娛樂區項目分拆出的項目的投資方,如財政廳所審查。
上述兩家環球“子公司”已發生矛盾,涉及在陸地上劃分的項目土地使用面積,以及慶和省人民委員會決定租賃給“母公司”環球有限責任公司超過148.76公頃(2002年)並調整至142.66公頃(2007年)的松羅區項目毗鄰的芽莊灣海濱部分。
根據上述決定,與環球有限責任公司(乙方)簽訂的松羅區芽莊市海濱租賃合同中規定:“若乙方分拆、合併、企業轉換或將資產轉讓給其他組織、個人而形成新法人,則新法人必須辦理海濱租賃手續”。
然而,作為環球有限責任公司“子公司”的新法人,即兩家公司,獲得省頒發的項目投資證書中均不包含松羅區國家名勝芽莊灣的海濱面積,如財政廳剛剛報告。
因此,財政廳已建議慶和省人民委員會指示農業與環境廳審查松羅區海濱租賃決定,以依法處理環球鑽石灣度假村股份公司“建議考慮收回、取消不符合法律規定的海濱租賃決定”涉及國家名勝芽莊灣的事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