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胡志明市人民議會通過33塊土地清單,用於支付建設-轉讓(BT)合同,這不僅是一項解決財務瓶頸的決定,更是一場旨在疏通凍結在土地中的資金的大手術。因為我們非常需要資金,但如果做得正確,也有很多創造資金的方式。
首先,需要對這次交換的本質進行公平和誠實的界定。
無論是土地還是橋梁、道路……所有這些都是公共財產。利用土地使用權來支付基礎設施項目,實質上是資產形態的轉換:從潛在、靜態的資產轉變為直接服務於民生的資產。
一塊土地無論位置多麼優越,但如果用鐵皮圍起來、荒廢多年,其價值就只是一個完整的零。
相反,當那塊土地成為形成基礎設施的“配套資金”時,它才真正成為黃金,為經濟增長做出貢獻。公共財產並未消失,它只是在改變形態,為經濟帶來更高的效益。
創造生產力的緊迫性正是推動這一進程的關鍵原因。當BT項目完成後,物流成本將下降,貨物運輸時間將縮短,最重要的是,新的發展空間將被打開。
原本是經濟“窪地”的區域將立即被喚醒。正是這種連接創造了新的生產力,吸引了次級投資資金,併為數百萬人創造了就業機會。
這一教訓不僅對胡志明市非常重要,而且對整個國家也是如此,因為我們正瞄準兩位數的增長目標。
然而,為了使這次交換真正為社區帶來利益而不留下痛苦的後果,必須需要兩個“正確”。
首先,土地估價問題必須通過絕對透明的解決方式,確保各方利益和諧:國家-投資者-人民(如果有的話)。這33塊土地,儘管有些位置存在爭議或難以變現,仍必須通過最客觀的“市場眼光”來看待。第二個“正確”是項目質量涉及雙邊責任。
這要求國家在制定項目時必須提出“準確的課題”,作為雙方執行的基礎。
現實已經表明,許多BT項目被擱置、進度緩慢,不僅僅是因為企業能力不足,而通常是由於項目的法律“混亂”、土地徵用和移交的障礙。
相反,被選中的企業必須是真正有能力的單位,甚至“搶佔”份額後擱置。一旦規定了明確的責任,哪一方出錯就必須承擔責任,不容通融。只有在責任和制裁上公平,我們才能期待項目與已移交的“黃金”地段的價值相稱。
歸根結底,胡志明市堅決處理這33塊土地以支付BT合同,是管理機制轉型的積極信號。
這表明城市願意面對舊的存在,將困難和障礙轉化為發展資源,如果成功實施,將鞏固社會對公共財產使用方式的信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