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在加油站猛烈起火,2人死亡:為什麼不開車門?

關於峴港市升田鄉加油站一輛汽車猛烈燃燒導致2人死亡的事件,許多讀者質疑司機為何不開門讓車內人員逃生,需要澄清司機的責任。

車輛運載大量電池和蓄電池

據初步消息,5月1日下午約15時23分,由武阮維安(24歲,升田鄉人)駕駛的汽車駛入Petrolimex第90號加油站的1號加油機準備加油。車上還有兩名16歲和17歲的少年。

當員工剛準備加油時,車輛後廂突然爆炸,火焰猛烈蔓延並迅速籠罩整車。加油站員工、當地居民及現場力量使用滅火器撲救,約15分鐘後火勢得到控制。

然而,當接近車輛時,職能部門發現兩名受害者已在車內死亡。

職能部門確定,起火時車輛後廂內約有20-25塊24V電池和9個已充滿電的玩具電動車蓄電池。

事件發生後,警方聯合專業單位對現場、屍體、車輛進行勘查並收集資料以調查原因。

為何不立即開門救人?

監控畫面顯示,火焰燃起時,司機跑遠,而非衝上前打開車門讓車內兩人逃生。廣南省救援隊隊長黎紅義也回憶,他的團隊滅火時,司機只說請救車,並未報告車內還有人。

這一情況令許多讀者疑惑。“實在不理解司機的反應,為什麼不喊車內有人,尋找硬物砸門?”讀者鄭德不解。

“按照本能,司機應立即開門,為何逃跑、不呼救讓大家破門救人?他不能歸咎於慌亂。”讀者阮寫道。

讀者Nam pro持相同觀點:“司機本應迅速開門讓他們逃生。”而讀者順化認為,司機能出來而坐在後面的兩人卻出不來“是一個疑點”。

“所有客車起火事件中,乘客都來得及逃生。本案需澄清司機的責任。”讀者梅全強調。

汽車在加油站猛烈起火,2人死亡:為什麼不開車門?

讀者Octonauts建議:“應追究車主的表現。怎麼能忘記車內兩人?這算不算過失殺人?”

讀者Thanh Ngoc建議:“天熱後廂溫度高,運載電池容易引發爆炸。警方應多舉辦培訓班,指導電動車電池的儲存、運輸和防火方法,以防此類悲劇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