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峴港市工貿廳被責成牽頭,協調相關單位成立檢查組;制定具體的水電站工程檢查計劃。彙總並報告檢查結果至工貿部和市人民委員會,以供跟蹤和指導。

將有34座水電站工程納入檢查範圍,包括:

正在施工建設/尚未投產發電的水電站工程(8座):

茶嶺1水電站、塔克雷水電站(由清平有限責任公司負責);茶稜2水電站(由茶稜能源發展股份公司負責);阿旺5水電站(由阿旺上游水電投資發展股份公司負責);安點II水電站(擴建部分,由金沙江水電股份公司負責);宋崩3A水電站(由F.C.L股份公司負責);特瑞水電站(由金融與能源發展股份公司負責);努徹水電站(由努徹水電股份公司負責)。

已投產發電的水電站(26座),包括:

宋崩4水電站、宋崩2水電站(由宋崩水電公司負責)。

此外還有:達普林水電站(由中部電力服務公司負責);茶嶺3水電站(由699建設股份公司負責);茶嶺2水電站(由玉玲水電股份公司負責);達迪1、2水電站(由九龍電力諮詢與發展公司負責);努別烏水電站(由努別烏水電股份公司負責);努布沃水電站(由努布沃水電公司負責)。

其他工程:宋陳2水電站、達薩水電站、扎洪水電站、宋崩5、6水電站、宋陳3、4水電站、阿旺水電站、宋崩4A水電站、安點水電站、塔維水電站和阿旺3水電站。

職能部門將檢查電力工程保護、電力安全、水電站工程安全;投資建設規定、建築工程質量管理;業主對大壩、水庫的安全評估工作。

峴港市選民擔憂“水電站過多”

據悉,峴港市選民反映當地水電站數量過多。需要召開專題會議評估水電站運行情況,並重新審視洩洪流程等。

針對此問題,工貿廳表示當地共有44座水電站工程,總設計裝機容量1784.31兆瓦,年均設計發電量6149.09百萬千瓦時。

所有水電站工程在蓄水前均須獲得有權部門批准的運行規程。

有5座水庫庫容較大,運行時會對其下游產生較大影響,包括:阿旺、宋陳2、達米4A、宋崩4、宋崩2。

其餘小型水電站無水庫或庫容較小,為自由溢流,位於上述5座水庫的流域內,或受其調節。

峴港市共有19座水電站水庫(含上述5座大型水庫),按照總理第1865號決定批准的於江-秋盆河流域水庫群運行規程進行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