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胡志明市優先將多餘土地和辦公場所改造為醫療和教育設施

在5月7日下午舉行的胡志明市經濟社會新聞發佈會上,胡志明市財政局就合併後多餘辦公場所和土地的處置與開發工作回答了媒體提問。

據此,胡志明市財政局表示,對於不再使用的閒置土地和房屋,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已收回並交由土地儲備開發機構及地方房地產管理機構接收,並按規定製定管理和開發計劃。

具體而言,胡志明市房屋管理與建設鑑定中心接收了151處房屋和土地,土地儲備開發中心接收了13塊土地。

同時,根據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的移交決定,中央部委和單位已將胡志明市轄區的80處多餘房屋和土地移交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管理和處置。

財政局已接收、移交併對60處房屋和土地地址提出了處理方案。

在2025年7月1日之前,胡志明市、平陽省和巴地頭頓省的財政局已主動向三省(市)人民委員會提供建議,指導並批准了辦公場所的整理、安排和處理方案,以最大限度利用現有辦公場所。

其中,首要標準是確保民眾在獲取公共服務方面獲得最大便利。

整理完成後,財政局繼續向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提供建議,指導各使用單位對現有房屋和土地進行核查,以確保符合標準定額和實際使用情況。

對於多餘的房屋和土地,將優先改造為醫療、教育、文化和公共設施等用途,以服務民眾,例如原第12郡和新富郡人民委員會辦公場所被改造為學校。

如果無法用於上述目的,則交由具有房地產經營管理職能的組織依法開發,為財政預算創造收入。

截至目前,對全部房屋和土地數量以及每個地址的有效使用方案的核查工作已基本完成,待有權機構批准後將向社會公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