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5月7日下午举行的胡志明市经济社会新闻发布会上,胡志明市财政局就合并后多余办公场所和土地的处置与开发工作回答了媒体提问。
据此,胡志明市财政局表示,对于不再使用的闲置土地和房屋,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已收回并交由土地储备开发机构及地方房地产管理机构接收,并按规定制定管理和开发计划。
具体而言,胡志明市房屋管理与建设鉴定中心接收了151处房屋和土地,土地储备开发中心接收了13块土地。
同时,根据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的移交决定,中央部委和单位已将胡志明市辖区的80处多余房屋和土地移交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管理和处置。
财政局已接收、移交并对60处房屋和土地地址提出了处理方案。
在2025年7月1日之前,胡志明市、平阳省和巴地头顿省的财政局已主动向三省(市)人民委员会提供建议,指导并批准了办公场所的整理、安排和处理方案,以最大限度利用现有办公场所。
其中,首要标准是确保民众在获取公共服务方面获得最大便利。
整理完成后,财政局继续向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提供建议,指导各使用单位对现有房屋和土地进行核查,以确保符合标准定额和实际使用情况。
对于多余的房屋和土地,将优先改造为医疗、教育、文化和公共设施等用途,以服务民众,例如原第12郡和新富郡人民委员会办公场所被改造为学校。
如果无法用于上述目的,则交由具有房地产经营管理职能的组织依法开发,为财政预算创造收入。
截至目前,对全部房屋和土地数量以及每个地址的有效使用方案的核查工作已基本完成,待有权机构批准后将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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